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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都市言情 > 兵王传奇 > 第410章 碧眼金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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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完后,海青璇抹了把眼泪,面对陈志凌,似乎是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道:“我有点失态了。平时跟鸿飞他们一起,我知道我没有软弱的资格,不过在你面前,无所谓了,反正你比我强。”

随后,海青璇又道:“说完我了,也该说说你。我问你个问题,你也得老实回答。”

陈志凌逗她开心,笑道:“我肯定不是处男了,我女儿都有了。”

海青璇扑哧一笑,道:“我是要问你,你人生最大的遗憾是什么?我常感到奇怪,到底是什么环境,会培养出你这样的人才来。”

陈志凌笑,道:“这是在夸奖我咯。”

海青璇嫣然一笑,道:“当然。”

“我的遗憾?如果真要说遗憾,应该是没有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初中读完,就被我的一位长辈安排入伍。”陈志凌说的长辈指的是叶东。以前喊东哥,现在东哥可算是他的岳父了。

“从一个普通的士兵,成长到你现在的地步,不可想象。”海青璇由衷的惊叹,因为在第五部队那么优秀的军校里,也没有培养出一个如陈志凌这样的优秀战士。

如果第五部队的战士,能有陈志凌一半的质素。那么国家的武力会让世界震惊。

陈志凌没有细说,道:“我没有试过有同学,没试过进大学,上早自习,晚自习,或则大学的风花雪月。这是我人生的缺憾。”顿了顿,道:“从正式进入狼牙特种部队开始,那年我十五岁,所杀的人,到底杀了多少,到底从多少生死边缘跑出来。我自己也记不清了。”

海青璇道:“其实我倒觉得你不该遗憾没有正常生活,你的性格傲然如刀,正常的生活不适合你。你就该是现在这样,一怒之下,疾行千里,取人头下酒。”

或许有很多人会羡慕超级英雄的一身本领,羡慕他驰骋在世界的大舞台上,做出耀眼的功绩,让世人为之惊叹。这份荣耀,可以迷倒万千少女,可以让无数热血青年为之翘起大拇指。更让许多老一辈的智慧老人也点头赞叹。

但谁能知道,在超级英雄的背后。承受了多少心酸,艰辛。陈志凌从小的生长环境就告诉他一个道理,在生存面前,你没有资格软弱。他八岁就要开始照顾幼小什么都不懂的妹妹陈思琦。

没有人会来同情他,也没有人来施舍他。若不是他还有一些运气,遇到了爷爷赵正义。又遇到了人生的贵人叶东。也许,他早已经在十二岁那年,因为被一群混混**,从而再也无法有正常的人生观。

也是因为那次**,让他了疯的想要强大。他很聪明,很有灵性!赵正义教他国术,他很快就融会贯通,甚至青出于蓝。

进入部队后,凭借着聪明,扎实的功夫。很快被选入狼牙特种部队。

他的枪法,各种狡诈战术,诡雷,全部学的炉火纯青。第一次杀人,是教官让他击杀一名死刑犯。

用的是重狙,近距离的狙击死刑犯的脑袋。一枪开出,脑浆喷射,血水全部溅到陈志凌的脸上。那时候,他才十五岁。

杀过后,教官请他吃饭。吃的是完全生的牛排,还有猪脑。热气腾腾,刚从猪脑袋里取出来的。足足半斤猪脑。

那些猪脑,就像是他刚刚杀的死刑犯的脑浆。

陈志凌当时明白,他必须吃下去。如果不吃,就会被剔除出狼牙特种部队。那么,他的人生依然无法强大,辉煌。

所以,他咬牙吃完了牛肉,猪脑。拼死命的吃,吃的时候,自己用手掐着大腿,将大腿生生的掐掉一块皮。

吃完后,没有吐!

也是这样一堂课,让他习惯了死亡。习惯了在战场上漠视生命。

在边境上,力战毒枭,战俄罗斯入境的雇佣兵。杀杀杀……在那一年里,在丛林里。所有的记忆都是血色,为了活下去,不择手段的杀。

时至今日,陈志凌有时候看自己白净如玉的双手,他却已记不清,到底杀了多少人了。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杀一人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方为雄中雄。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陈志凌的心,在从尸体堆中爬出来时,就已经学会了心狠手辣,对待一切敌人,绝不留情。无论是襁褓中的婴儿,还是白苍苍的老人。但为敌人者,杀杀杀!

一般在对敌的状态中,像海青璇和陈志凌这样放声聊天,唱歌是为大忌。电视里,那种在战地的晚上,一名士兵思乡情切。拿出一把口琴吹着,并唱着。然后流出泪水,乃至全部人跟着一起唱的情景看起来感人。可在现实中,身为班长的会第一个上前将那吹口琴的新兵蛋子抽翻在地。

战争时,最忌思乡和弄出声音,点篝火都是绝对不可以。要不当初项羽被围在垓下时,怎么会被一曲思乡歌给彻底瓦解了呢?

不过陈志凌和海青璇不同,他们的敏感很强。也料定克尔林奇在黑夜里不会出动。所以他们可以无所顾忌一点。

这一夜,过的格外安稳。

第二天天刚微亮,丛林里有股子潮湿青翠,青草气息扑面而来。鸟儿唧唧咋咋,虫子声音也跟着出。还真有些鸟语花香的意境。

丛林里有薄薄的雾,这对陈志凌和海青璇来说是好事。陈志凌一直含着龙玉,感受了下身体。毒素意外的已经彻底被清除。他欣喜的跳下树,活动了下身体。体内气血跟着翻腾,龙精活虎,这种力量在身的感觉让陈志凌感到格外的踏实。

海青璇也跟着跳下,看到陈志凌没事了,大为欣喜。两人补了下妆,开始上路。补妆……是补伪装油彩。之前进入丛林,为了避免被全世界观众认识,两人做了这种必要的伪装。

后来海青璇与陈志凌在潭水边把油彩洗掉了。现在要进入沙漠,有可能会曝光在俄罗斯的卫星云图里,所以伪装是必要的。

早上七点,阳光印染在大漠上。大漠的沙子如染了一层淡金色。有凉爽的风吹过,在没入大漠,身体并不饥渴的情况下。这样的景色是极美的。尤其是这样的早晨,让人有种想要在沙漠里打滚,享受母亲怀抱的冲动。

陈志凌与海青璇在附近找到了水源,水源类似潭水,一边是苦的。一边是淡水。两人将身上的水壶装满了能喝的淡水。然后对视一眼,彼此露出鼓励的眼神,开始向沙漠里行进。趁着早上,两人脚下力,一口气奔出了三十余里远。

沙漠里的沙限制了两人的速度,不然以他两的时速,能比越野车还快。

三十里跑完,已是上午九点。

陈志凌和海青璇各珍惜的喝了一口水,匀速前进。阳光越来越大,沙子被风吹着,太容易迷眼。一望无际的沙漠,让陈志凌和海青璇看久了,都觉得有些眼睛不适。

如果要征服沙漠,有三样装备是必备的。水,润唇膏,墨镜。可惜陈志凌和海青璇没有墨镜,为了简洁方便,两人进丛林并没带夜视仪。因为他们两人的眼力能电目生芒,根本不需要这些东西。

而在沙漠待久了,容易让人产生类似雪盲的症状。

接近上午十点,碧眼金雕出现在两人的上空,不停的盘旋。陈志凌皱眉的看了眼天上的扁毛畜生,对海青璇道:“如果被它一直跟着,到时候东突恐怖组织支援的直升飞机过来,用重挺机枪扫射,我们恐怕无法幸免。”

海青璇深知陈志凌所言不虚,抬头看扁毛畜生却是飞的老高。根本无法击落,道:“这畜牲太狡猾了,我们想个办法把它骗下来。”

陈志凌沉吟道:“克尔林奇的速度最快,不过她不会一个人来追你。她要跟后面的大部队一起。以我们两人的速度,已经走出了五十里路。车臣恐怖组织要追上来,至少慢我们一个小时。这是时间差。”

海青璇也分析道:“东突的支援直升机,准备,起飞,过来也还至少要一个小时。”

陈志凌苦笑道:“这一个小时内,如果拿不下这头畜牲。那传出去,就是一头畜牲把我们两给拿下了。还真够讽刺的。”

“我倒是有个办法。”海青璇思忖着道:“这畜牲这么精明,我们来招假死。你看日头越来越大,它老在上面盘旋估计也够呛,只要它忍不住来看究竟,或则想吃我们,就趁机毙了它。”

陈志凌道:“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商议完毕,两人表演逼真,假装被蝎子咬到,挣扎一番,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这种两人被蝎子咬死的把戏,骗正常的人类肯定骗不到。但是碧眼金雕始终不是人,骗它应该是可以的。

风沙弥漫,烈日当空。

没有美好的驼铃声,只有无情的大漠。这还是刚入大漠,越往里走,将越艰难。

虽然这大漠没有华夏甘肃玉门的大戈壁那么艰苦卓绝,却也足够残酷!

只有在大漠里,或是无情的汪洋中。才能体会到,人类面对自然世界,是多么的渺小。

碧眼金雕在空中盘旋了足足半个小时,风沙几乎要将陈志凌和海青璇给掩盖住。这头扁毛畜生终于忍不住,飞低了,越飞越低。

陡然!碧眼金雕目露凶光,张扬利爪扑腾向海青璇的脸门。

噗噗噗……

陈志凌和海青璇一直为它准备的勃朗宁手枪一起射子弹。

碧眼金雕瞬间中了三枪,鲜血飞洒,扑腾着落向陈志凌的身边。陈志凌一把接住,跳了起来。“哈哈……”陈志凌忍不住大笑,道:“狗日的小畜牲。你真是个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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