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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都市言情 > 兵王传奇 > 第349章 山花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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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安排,两位当事人都不爽。按陆琪的意思,是想陈志凌陪着她。但其实陈志凌也嫌她太闹腾,不想陪。但小丫头还以为陈志凌挺喜欢她。

因为自从带着陆琪离开江州后,陈志凌就对陆琪很和蔼,关怀备至的。一点都不像在江州那么凶恶。

陈志凌和林岚买好医药品回来时是晚上十点。山寨晚上有篝火晚会,一大群游客跟土家族的人在一起围着篝火唱啊跳的,月光如水,这一群人好不快活。

陈志凌和林岚办好事后,经过篝火晚会。便看见贝仔挺落寞的坐在角落,看着跟大家一起跳的好不快活的陆琪。

陈志凌和林岚来到贝仔旁边,贝仔站了起来,红着脸喊道:“凌哥,岚姐。”林岚呵呵一笑,道:“这么老实喊我岚姐,该不是闯祸了吧?”

“没有!”贝仔连忙摆手。

陈志凌看了眼欢快的陆琪,对贝仔道:“陆琪性子闹了点,不过人不坏,你是大男人,得多包容着点,别跟她一般见识。”

贝仔点头,陈志凌的话他哪敢不听。林岚也一拍贝仔肩膀,道:“关于泡妞这方面,你得多跟你凌哥学学。你看今天陆琪说要参加我们队伍,那明摆着不可能的事情。我不拉着你,你又想讽刺她。你看陈志凌多会说话,乐的她不得了。事实上,陈志凌也没答应她,这就叫说话的境界,小伙,懂了吗?”

贝仔脸蛋通红,红的不正常。便在这时,陆琪离开了人群,气哄哄的跑了过来。

一上前,狠狠的推了一把贝仔。贝仔竟然不躲不避。

“陈志凌大哥,他是个大流氓,他偷看我洗澡。”陆琪向陈志凌告状。

陈志凌道:“咳咳……”顿了顿,道:“应该是意外吧,贝仔不是这种人。”

贝仔连忙解释,一边摆手,道:“我是不小心踩到了她的浴巾,我真不是故意的。再说我立刻转身了,我……”

“哼!”陆琪脸蛋也红了,羞怒的瞪着贝仔。这两人就像八字不合,天生犯冲似的。

陈志凌和林岚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贝仔像理亏似的。“陆琪,别闹了,早点去休息。明天我们还要启程呢。”

“那怎么行。”陆琪眼圈一红,道:“难道我就任由他这么欺负?”

陈志凌有些头疼,道:“那你想怎么样?”

陆琪眼珠一转,道:“除非你现在教我用枪。”这鬼灵精的丫头,分明就是以此来谈条件的。

“好!”陈志凌答应道。

第二天,正式启程。贝仔被陆琪赶到了沈怜尘的车上。换朱浩天来跟林岚一起坐后面。

从早上六点出,下午三点,在一段山路前停下。山路狭窄,车子根本开不进去。应该说,这次的旅程艰辛,是从这一刻正式开始。

背装备的任务由陈志凌,贝仔,沈怜尘三人承担,因为三人体力最好。而另外几人也背了较轻的包裹。

艳阳高照,山上野花遍地。

上了山,走出五里路。五里路后,必须穿过一片丛林。沈怜尘对陈志凌道:“你去旧金山时,我们来过这里。这片丛林是边缘地带,我们穿过去,就会有一个村庄。村庄一共百来户人口,还没有通电。朝天峰是一条山路,我们上次进去找了一个村里的向导,但是只走了一段路,我们被一段泥石流塌方的地方挡住。据村民说还另有捷径,不过他不知道。只有村里的赵支书才知道。后来因为听说荆州的范智能破地图,我们就没有继续去寻找,直接返回了。”

五里的山路,对于娇娇小姐陆琪来说,很是艰难。况且艳阳高照,让她走的气喘吁吁。光洁的额头上,满是汗水。

不过陆琪却也有让人喜欢佩服的一面,因为她至始至终都未喊累。倒是老严说爬不动了,让陆琪好一顿鄙视。老严被小姑娘鄙视,老脸上挂不住,再也不敢喊累。

陆琪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累赘,还坚持拎了一个很轻的包裹。贝仔对她刮目相看,另外也对她心有愧疚,便道:“这个包裹我帮你拿吧。”

“不用!”陆琪没好气的断然拒绝。陈志凌看了陆琪一眼,道:“我帮你拿吧。”

陆琪甜甜一笑,却还是道:“我坚持得住。”还挺倔强的。而对陈志凌和贝仔的态度,那可是冰火两重天。

林岚也拎了较轻的医药包,陈志凌不容分说的接过,替她拎了起来。林岚脸蛋一红,也不好意思跟他去抢。但心里多的是甜蜜。事实上,陈志凌,贝仔,沈怜尘三人身上背的东西是最重的,但三人却也是最轻松的。如果不是将就朱浩天这三人,他们可以健步如飞。

在丛林中穿行一个小时,终于眼前豁然一亮,看到了连绵的田野,田野中一片空旷,却是还未开始下种。

田野前是连绵的土屋,很老式的农村,跟在八十年代似的。小孩子们在屋前快乐的玩耍着,陈志凌一行人从田野上的阡陌经过。阡陌上绿草如茵,这儿散着一种清新而原始的味道。一家土屋前的树边,还有一头大水牛。屋前偶尔能见到牛粪。

小孩们看到陈志凌一行人,新奇的不得了。纷纷交头接耳,然后往屋里跑。一土屋前,一小孩问抽旱烟的爷爷,道:“爷爷,他们来干什么呀?是来做客的吗?”

头花白的爷爷,脸上是刀刻般的皱纹,他呸了一声,道:“来这里他们能干什么,倒斗的。”

“爷爷,什么叫倒斗啊?”

“就是专干烂屁眼事情的,挖坟,挖别人的祖坟,懂不懂,小兔崽子,什么你都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不懂!”小孩很实诚的摇头。

一般村民都不喜欢陈志凌这一众外来人,但也有格外欢迎的。那就是有生意头脑的,这些人来,无论是留宿,还是带路,还是指路,那都是有钱可赚的。在这儿住,要去赶一趟集非常不容易,走近路都得八个小时。一去一来,得两天。但是却能在集市上买到让村里人艳羡的东西。所以,钱绝对还是好东西。一件花衣裳,就能娶上漂亮的邻家小芳。

村里人也经常打猎,或则采摘草药,药参去集市上买。有时候年轻人结婚不容易,就一家人攒钱,攒个十来年,几万块,找人贩子买一个媳妇。

所以,钱对村里人的诱惑力还是很大的。

陈志凌他们一进村里,上次给沈怜尘他们当向导的二娃,二十八岁的憨厚青年第一个跑上来迎接。先接沈怜尘他们去他家里吃饭,表示吃过饭后帮他们找赵支书。

二娃子皮肤黝黑,家里就他一个人。也还没娶老婆。他的房子自然也是土房,不过还算整洁宽敞。

陈志凌一行人,尤其是以朱浩天林岚他们,也确实累的够呛。二娃子家里很是凉快,灶屋里格外的黑。他忙里忙外的洗菜做饭,把家里的野味都给炖上了,加些野菜进去,一煮出来,还别说,香的一众人口水直掉。

已经是下午五点了,眼看着今天入山也不太可能。众人便也不着急了。

野味是山里的果子狸,本来果子狸的土腥味儿重,但是在野雪菜的炖补下,一切都掩盖下去。加上山里的米非常的好,吃起来香喷喷的。陆琪连说饭好吃,光吃饭都可以吃两碗呢。

对于二娃子的热情,肯定不是好客。沈怜尘出手也大方,直接给了他两万。进山之前,沈怜尘就特意准备了二十万的现金。专门来收买人心的。毕竟靠着这片山,需要仰仗村民的地方太多了。

她又不差这点钱,吝啬什么。倒是会让这群村民欢喜若狂。

二娃子上次引路得了一万,令他这几天都觉得跟做梦似的。一万对于他来说,真个是天文数字了。现在又得了两万,盘算着再拿存的两万,已经可以买个媳妇了。当下激动的热泪盈眶,竟然给沈怜尘砰砰磕起头来。

吃过饭后接近六点,夕阳落入山际,彩霞在树林上空,漫天绚烂。

山风吹拂,宁静,壮观!

沈怜尘交代二娃子,钱不要露白,不然让这群村里人起了贪婪之心,对村里人来说,是他们的灾难。

二娃子人很机灵,自是省得。

要去找赵支书,大家伙儿都一起过去。二娃子在前面带路。走过几个菜园,田园,来到赵支书家中。

赵支书的家比二娃子的家大一些,却也没有太多的特别之处。在这个穷乡毗邻当支书,估计是没撒油水可捞。

赵支书五十来岁,妻子是标准的农妇,挺丑的,但有淳朴的笑容,两人还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住这种地方,晚上没撒娱乐,一不小心就会多生出几个娃来。

赵支书的两个儿子都已经成人了,女儿八岁左右,很是怕生。

陈志凌一行人是先在外面等待,由二娃子进去跟赵支书说明情况。等说好后,再迎陈志凌他们进来。相比二娃子的热情,赵支书一家就冷淡多了。

赵支书更是开门见山,道:“你们要去找那什么献王墓,以前也有人来找过,反正没有人找到。不过去朝天峰上的捷径,没俺老汉带你们,你们还真进不去。带你们去可以,我和我两个儿子得都去,你们得开三人的工分。”

“没问题!”沈怜尘爽快的道。

“得一人一……一万。”赵支书说完,自己都打颤。这是二娃子让他说的,二娃子自然是希望赵支书多赚些钱。但赵支书说到一万,就觉得很不真实,很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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