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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异事件

唐妙见是三儿,立刻道:“我爹在地里,三哥有事去西河崖吧!”

三儿嘿嘿笑着,在她跟前蹲下,拿起棒子帮她扒,看她小脸红扑扑的,黑亮亮的大眼睫毛轻轻地忽闪着,撩拨的他心里颤悠悠的,“哥哥帮你扒吧。”

唐妙看了他一眼,“三哥,不用,你还是忙去吧。”

三儿坚持,笑得谄媚,嘴巴生得随他娘,突,像耗子嘴,“没事儿,咱家谁跟谁!”说着又换了个位置坐唐妙旁边,“妙妙今年十三了吧,大姑娘了!”

唐妙蹙眉,起身,“三哥喝水吗?”

三儿起身跟上,唐妙立刻道:“我二哥眼瞅就回来,三哥儿坐会儿吧!”

三儿笑嘻嘻的眼珠子转了转,“没事,我地里也有活,刚好去找大叔说点事情!”说着招呼了声就走了。

唐妙冷冷地看着他的背影,哼了一声,这三儿私底下最是猥琐喜欢开女孩子小媳妇的下流玩笑,听说跟前院老常家的二媳妇有一腿,那天夜里爬墙还把脚崴了,第二天骗人说是找知了龟崴的。

没一会她觉得有些乏力,就靠在廊子下喘息。外面响起马嘶鸣的声音,她心头一动,忙跑过去,到了大门口刚要开口,见姐夫扶着姐姐下来,忙生生转了话,“姐,姐夫,你们怎么来了?”

大梅如今穿着上等的薄棉布衫裙,头梳得油光平整,散着桂花头油的香气,髻上插着银簪金钗,耳珠上缀着明晃晃的嵌宝金坠子。

大梅看小妹脸色不太正,忙上前挽着她的胳膊,“怎么病了?”

唐妙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可能太娇气了,下了几天地晒得头晕了,咱娘让我在家做饭!”回头见薛思芳又大包小包地拎礼物,忙问:“姐夫,宝宝呢!”

大梅家儿子小名叫宝宝,大名薛宝峰。

薛思芳笑着拎了礼物跟进来,大梅笑道:“他来就是捣乱,还要专门让人看他,他嬷嬷在家看着呢!他们说这季忙过去,找你家去玩呢,老爷子可想你了!”

唐妙嘻嘻笑起来,“薛大伯跟我关系可铁了,我也想他呢!”

大梅挽着她进屋,嗔道:“你这丫头,就是嘴甜,四处哄人!”

等进了屋,大梅也不让唐妙忙活,自己把带来的肉点心等都收好,还有给母亲和两个妹妹扯的布,给景椿和父亲做的鞋。薛思芳把身上的苎麻夏衫脱下来,问唐妙:“妹子,找你二哥的粗布衣裳给我换上。”

唐妙忙拦着他,“姐夫,你刚来呢,不用去忙活,快歇着吧。你们这就来了家里忙完了?”

大梅道:“你姐夫在家也不干活呢,地里有宝儿爷爷盯着,我寻思回来给你们做做饭。”

薛思芳道:“我来送你姐姐,顺便住两天,闲着也呆不住,你给我换了衣服,我去地里帮衬帮衬!”

薛思芳每次来都闲不住,里里外外帮忙,高氏倒又不舍的累着女婿,每次都让他呆着,别下地去忙活。薛思芳不管,跟着景椿一样干活。

大梅虽然心疼他,不过总归年轻,想他去了也能替换一下父亲,便让唐妙去找衣服给他换了。

薛思芳知道老唐家的地比自己家还清楚,大梅把他们带来的苹果和梨洗了一兜子让他带着给地里人解渴。他走后,姐妹两个便在廊子下边扒棒子边说贴心话。

大梅见小妹模样生得越来越细致,素面朝天的,倒是比薛家那些个大小姐好看很多,“小妹,我送你的耳坠子,怎么不戴?女孩子家的,别那么素气!”

唐妙嘻嘻道:“下地么,我怕掉了,没舍得戴,出门的时候就戴上的。”

大梅掩口轻笑,“是跟小山玩的时候才戴吧!”

唐妙脸唰得红了,时至今日,跟姐姐父母在一起,她几乎完全没了自己还有个前世的意识,只觉得自己就是他们最小的女儿妹妹。被大姐这样打趣,她觉得很羞涩。

大梅如今夫妻琴瑟和谐,公婆待着亲切,儿子也可爱健康,总觉得很满足,如果娘家能好起来,大哥前途锦绣,二弟能结上一门好亲,特别是小妹嫁个好人家,那就是最好的了。

女儿女婿的到来,让高氏夫妇很是欢喜,夜里天未黑就收了工,绝不像村里大多数人家那般,家里来了个帮工的,一定干到轰黑才会回家。回到家大梅和唐妙已经包上了饺子,韭菜萝卜猪肉馅,还有芫荽萝卜猪肉馅,薛思芳不吃芫荽。

高氏一边跟女儿叙旧,问她婆婆家的事情,嘱咐她跟婆婆好好处,他们家就一个儿子,也没什么矛盾。大梅自然一一应着。高氏又问她可去看过了嬷嬷,带来的礼物有没有送一份去,大梅说去过了礼物也分了,嬷嬷在家给宝儿做虎头鞋呢。

饺子出了锅,因为包得多,高氏便捞了一传盘,让杏儿给嬷嬷家送去,顺便去叫爷爷四叔和三叔来喝酒。大梅炒了一个肉丝扁豆,酱爆茄子,韭菜鸡蛋,用饺子汤做了一小盆海米芫荽汤,把薛思芳带来的高粱酒拿出来给男人们喝。

老唐头没来,老四和老三来的,一家人说说笑笑吃得正欢三儿也来了,手里拎着几条小干鱼,烧过的,说请妹夫吃的。唐文清少不得留他吃饭喝酒。

夜里婆媳孙女的凑一起,边扒棒子边话家常,荆秋娥家的蔷薇五岁了,大家都随了叫女孩子的习惯,不喊名字反而叫她嫚嫚。这小丫头却不喜欢粘人,总喜欢自己呆着,有时候蹲在地上抠知了龟或者是蚂蚁窝,一抠也是老半天。

唐妙有空的时候特喜欢逗那个小丫头,肉嘟嘟的,像摇头娃娃一样甚是好玩。可小丫头不喜欢跟别人玩,只喜欢自己呆着玩。

大家说话扒棒子,嫚嫚就坐在蒲团上玩棒子里抓来的小青虫,嘴里念念有词。唐妙看见,过去逗她,“嫚嫚,别玩虫子了,姐姐跟你玩编小兔子吧!”

嫚嫚看了她一眼,“才不要,我要玩虫子!”说着纤细的小指头戳呀戳,唐妙见青虫开始吐水,觉得反胃,便走开了。

薛思芳帮了两天工,便让大梅住下,他回家帮爹盯着。走得时候除了唐妙大家都下地去了,薛思芳拉着大梅的手,恋恋不舍,“大梅,你想住多久呀!”

大梅笑着道:“等秋收完了吧。”

薛思芳苦着脸,“你也忍心。”说着便去搂她,来这里高氏是让他们小夫妻去西院睡得,可大梅恋着和妹妹亲近,加上脸皮薄也不好意思,便跟唐妙她们一炕睡。

有了媳妇的人跟想媳妇的又不是一个滋味,就算成亲几年了,一分开他还是想得要命。

大梅感觉他身体靠近,忙推了推他,“干嘛呢,小妹还在呢!”

薛思芳将媳妇压在墙上,亲了亲,才道:“小妹可懂事了,只要我们独处,她老早躲起来了,办点什么事儿的时间也够了!”

大梅啐了他一口,“快走吧,都有孩子的人了,还这样不正经!”

薛思芳只好恋恋不舍地收拾东西出去套车。

唐妙正在外面划拉晒草,见他目光绵软的,嘻嘻取笑道:“姐夫,走的时候记得别落东西啊!”

薛思芳不知,接口道:“你姐都收拾了呢,没落下!”

唐妙举起竹耙,在他眼前划拉了一下,“不对吧,我看你的魂儿没带着呢!”

薛思芳被她取笑也不恼,看了她一眼,上车打马走了。

唐妙和大梅把熟了的茄子辣椒扁豆之类的菜摘了,虽然院子不是很大,但是各种菜有个一畦就够吃的,只要不缺水每天都能摘一小篮子,很是喜人。平日里王氏也来摘点回去,唐妙也会给奶奶家送去。

看了看,她说去西河挑水浇菜,大梅心疼她小说自己去,唐妙拦着不许,大梅便让她不要争,姐妹两个去抬。回来兑了沤过的尿,把菜都浇了,出来现门口站着个人。

唐妙见是萧朗家的常叔,忙热情道:“常叔,你怎么来了?”

常叔手里捧着萧朗给唐妙的礼物,跟着进了屋,把礼物放炕上,“少爷寻思着小姐的纸墨笔该缺了,让老奴送来,另外还有一块别人送的布,是顶顶好的烟罗纱,少爷说小姐留着做件衣服。这里还有写点心干果的,还有几斤肉,是我们奶奶送的。”

唐妙道了谢,微微蹙眉,“他怎么不来了?病了吗?”

常叔笑着摇了摇头,“少爷好着呢,就是有点疑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想事情,想不透就不出门。”

唐妙诧异,“他想什么?真是没事找事的,你让他空的时候来一趟,我家里忙着呢,走不开。”

常叔点了点头,“谢谢唐小姐。老奴回去肯定跟少爷说的。”看着唐妙脸色有点憔悴,本来红润白嫩的脸颊上有着很明显的刮痕,倒像是上等的美玉瓷器被划了什么痕迹,应该是下地干活被玉米叶子剌的。要是少爷知道了,心肯定是抽抽地,什么事情也相通了,常叔喜滋滋地保证了,然后告辞。

大梅留他喝茶吃了饭走,常叔说家里还有事情,要盯着少爷呢。

唐妙她们便也不挽留。

常叔走后,大梅笑眯眯地看着唐妙:“小山不是得了相思病吧。”

唐妙白了大姐一眼,“哎,成了家就是不一样,一点都不害臊了,什么话都敢说!”大梅脸红了,啐了她一声,“小样儿,还不是为你好!”

唐妙检点了一下礼物,叹了口气,不明白萧朗是怎么了,突然心头一动,难不成——这小子青春叛逆期?这时候无比的关键,可不能让他走了什么歪路!她又关爱泛滥,觉得自己真是个知心大姐姐,回头见大梅笑眯眯地看她,脸红了一下,抱着东西转身去了西屋。

三天后,老唐家撞鬼了。

剩下的五亩棒子一夜之间被掰得干干净净。

还是个好鬼。

棒子都齐整整地堆在地里,棒子秸也被刨出来,齐刷刷地躺在地上。而且比自己家弄的还要齐整,一排排地叶子绝对不会压到跟,太阳出来直接就能晒到,过几日就可以捆起来拉回去。

本来唐文清几个天刚刚亮的时候就赶着牲口到了地头,走了几个来回都没找到自己家的地,要不是地头左边有一大口井,他们真的会怀疑走错地方了。

几个人面面相觑,这是怎么回事?

景椿跑进地里看了看,“爹,娘,不是小偷。”

疑虑归疑虑,也不能不干活,几个人忙装棒子往家拉,一天把棒子运回家,然后就开始在家里扒棒子,商量到底怎么回事。

村里有人碰见,笑问:“唐大哥,你们可真能干,一晚上不睡觉,嘁嘁嚓嚓地就把五六亩地给放倒了!”

唐文清只能干笑,这下可就被人说干活不要命了。一时间成为村里的笑谈。

杏儿悄悄问唐妙,“是不是萧朗那厮!”

唐妙皱着眉,“我怎么知道?好久没见他了!”

大梅跟高氏商量,反正家里没那么忙了,让景椿赶车送唐妙去萧家拜访拜访,送点家里自己结的大枣,还有紫黑紫黑的葡萄,就算萧家有,可也是唐家的心意。

高氏寻思也行,就让景椿第二天一大早天不亮就出。

景椿赶了车走大路,往北经过林家庙子,从河岸上走得时候,看到那里站着个女人,吓了一跳。一大清早的,雾气朦胧,女人穿得单薄,在秋风里瑟瑟如芦荻,看着很是让人恻然。

他回头看了看见唐妙正趴在车里补觉,便放慢了速度,马儿老实,就略略拴在一棵垂柳上,他朝女人走去,生怕她是想不开寻短见的,忙稳了声音问道:“喂,那位大姐,这么早干什么呢?”

那女人回头看他,清晨的薄雾里,青年短衣打扮,虽然不是青衫方巾,却也英俊明朗,想是因为长年劳作,皮肤古铜色,泛着健康的光泽,而不是清俊的白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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