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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历史军事 > 远东1628 > 第一千三百六十二章 严打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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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公司的这次严打行动,时间定在了秋收以后。虽然公司今年减免了各地的赋税,但那些地方官员和小吏必然不会放过这次机会,依然会疯狂压榨百姓,将今年本应该减免的赋税据为己有。

前明的整个官僚系统都已经彻底烂掉了,就算各地的底层官员、小吏,屁股也都没有一个是干净的,他们也是这次公司打击的重点。

其次就是各地的黑恶实力,包括城镇地区的城狐社鼠和广大农村的青皮无赖,都是这次严打的目标。

为了保证中原各地区的稳定,远东公司董事局委员会对这一次严打行动比较谨慎,而且此次严打的也是非常有针对性的,尽量收集各种证据,争取把每一个案子都办成铁案。

但是在打击黑恶势力的问题,所有常委和委员的态度都非常统一,那就是把这些社会的垃圾渣滓,干净彻底的清除干净。

严打的打击力度,也要本着“从重、从严、从快”的原则,争取在这次严打行动中,把社会上那些欺善怕恶、欺软怕硬的地痞无赖、嘎杂流痞一网打尽。

明代自中期以后,土地兼并之风愈演愈烈,皇亲国戚、宗室勋贵霸占土地,建立庄园,士绅地主也利用各种手段大肆兼并土地,使得大批农民失去土地。

农村产业人口开始分化,自耕农这些小土地所有者失去了全家赖以维持生计的土地,成为游民被迫流落到城镇地区。

这些人想要活下去,只有做官绅家人、官府衙役、逐末经商、游手好闲这几条出路。大量天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无赖地痞,就开出一片自己的领地,站稳脚跟,欺压周围百姓。

明代的地痞流氓一般被称作“光棍”,“没头鬼”,“刺虎”,他们活跃于城市和四乡市镇,不靠打工做生意度日,成群结党,横行街市间,来往于上下码头,欺侮良善,吓骗钱财。

专门从事打行、访行、撞太岁、扎火囤、欺行霸市、暴力垄断、敲诈勒索、强取豪夺、诳骗偷抢、拐卖人口、放贷聚赌等等各种见不得人的勾当。

比如专门做拐卖人口勾当的人,明朝失踪人口大都与他们有关。他们或窜入家中,或藏于暗处,伺机给小孩喂食哑药,然后将小孩带走,卖与妓院或宫廷充当太监,种种恶行简直令人指。

平日里官府衙门缉拿江洋大盗,单凭官府自己的力量不行,也要雇佣当地的一些流氓无赖充当耳目,替衙门明察暗访,打探消息,以此从中获取钱财。

这就让这帮流氓地痞有了勾结官府小吏、衙役的机会,通过贿赂、分红等手段积极营造关系网,让官府的小吏、衙役充当他们的保护伞,逐渐形成了一个个有着完整利益链的黑恶势力。

明代城镇乡村的流氓,不仅成群结队人数众多,还都是有组织性的聚集在一起,在神庙里歃血为盟,结为兄弟,合伙做坏事。

他们肆无忌惮,进常在社会造成动荡,平时祸害一方,甚至威胁官府。嘉靖中叶,北京城中的流氓,甚至趁俺答入寇、京师危急之际,在城中大肆抢劫。

远东公司动中原战役期间,各地都生了很多趁乱奸淫掳掠的事件,虽然当时远东军狠狠的杀了一批,也确实极大的震慑了当地的黑恶势力,但却并没有从根本上铲除这些毒瘤。

所以公司动严打行动,势必要对这些平时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做一次彻底清算,可抓可不抓的,坚决抓,可杀可不杀的,坚决杀。

对流氓地痞中情节严重的恶分子和骨干分子要斩尽杀绝,剩下的那些城狐社鼠、嘎杂流痞,也要根据情节,将他们送到公司各地的苦力营接收劳动改造。

除了坚决打击各地的黑恶势力和城狐社鼠,公司在这一次严打行动中,还要坚决处理一批各地农村民愤极大的土豪劣绅。

这些地方乡里的豪强地主,平日里在当地仗势欺人,巧取豪夺,坐地分赃,倚仗权势为非作歹,鱼肉乡里,让我当地百姓敢怒而不敢言。

很多地方上的恶霸,其实本身就是强盗头子,纠集一帮凶悍的匪徒横行乡里。肆无忌惮的欺压当地百姓,甚至犯下累累血案。

情报部利用几年的时间,在大明收集了大量的资料。明末各地基层这些现象绝对不是个例,甚至有些地区非常普遍。各地的底层百姓生活极端艰难,简直人不如狗。

明代基层地方县城,分为官、吏、役三种,官就是县衙里的官老爷,是吏部在册的官员,吃得是国家的财政俸禄。

每个县衙只有县令(县长)、县丞(常务副县)、主簿(府办主任)、典史(公安局长)这四个是官。有些比较重要的县城还会配一个巡检,但那是非常设的官职。

吏是县衙吏、户、礼、兵、刑、工六房的负责人,是朝廷有定编的干部,职权相当于现在的副科级。但很难升职为官,即便奋斗几十年,运气好也就能做个杂佐小官,

吏是操办具体事务的人员,但是地位很低,当时的职官往往“视吏卒如奴仆”。但是他们明习法令,熟悉政务,虽受官讥斥,但官离不开吏,吏也离不开官,进而双方构成一种既相互利用又相互防备的态势。

他们只负责抄写文书,只有办事责任而无决策权力,地位低下,权力微弱,但却也不是任人摆布,吏有实职,有时甚至是掌有实权的微贱之人。

县衙里的役,也就是胥,是没有编制的编外人员,是在官府指挥下从事听差跑腿等杂事的走卒,一部分隶属“班房”,俗称“三班衙役”,另一部分直属知县,如收、值堂、跟班等。

工资一般都由县令张罗,相当于现在城管的临时工,负责干一些杂活、累活,以及打人的活。

按说役员只是县衙里的临时工,待遇如此苦逼,应该没有人愿意干才是。但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儿,在县衙做个临时工,每年各种油水都不少,很多都是肥缺。

明末时期,各个地方县衙甚至有大量的白役,也就是什么工资都不要,争着抢着、哭着喊着上门帮着衙门干活。他们当然不是傻子,这其中当然大有玄机。

这些官府的胥役,在衙门的地位最低,既要听命于官,也要听命于吏。在官府主要负责催征赋税、维持治安、把守关卡、看守仓库、看管和押解犯人、站堂、看门、传唤、传送文移,押解官府物品等诸多杂事。

官府衙门对他们经常进行压榨,一旦办事不力往往会被打板子,还要替人受过背黑锅。但回过头来他们对平民百姓却像野兽般疯狂,在民间的声名最坏,对百姓压榨也最狠。

而胥吏也会相互勾结在一起,凭借他们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再加上熟悉地方的民情,只要稍微在中间做一点手脚,就可以很轻松地欺上瞒下,进行刁难索贿、挟制主官、监守自盗、依仗强豪、欺压百姓、敲诈勒索、盘剥平民、操纵司法,徇私舞弊等等,并从中牟取私利。

有些地方官员甚至将权力私授给胥吏,自己只管拿银子,其他事任由其所为。其中尤以胥吏凭借对律例的精通操纵司法、借诉生财的现象最为典型,使得平民百姓受人欺压迫害,有冤不能讼,有屈无处申。

而且胥吏也是各地土豪劣绅、黑恶势力拉拢勾结的主要对象,这也是明末各地普遍存在的“豪家恃势鱼肉小民,未有不交结胥吏者。胥吏贪其贼赂,未有不甘心不为之指使者”的社会丑恶现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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