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 这些男生对林宝宝也十分有好感。
一个模样精致如洋娃娃般的女孩子, 第一眼的印象本就容易让男性产生好感, 特别是脾气又合心意, 那更是不得了了。可惜对方已经名花有主, 而且那护花使者比他们都要出色英俊,完全碾压他们这群在校大学生,再多的心思也只能变成遗憾。
虽然不能进一步展,不过成为朋友也是可以的。
吃过午饭, 一群人在棕榈林中散步消食。
席慕枫趁机去找林宝宝, 见到手牵着手走在棕榈林下的两人, 单从背影看, 两人之间散那种酸臭味, 真是让单身狗牙酸。
却不知此时两人虽然亲密地牵着手, 却不是那么回事。
林宝宝已经被谭大少磨得没脾气,被他牵着手也牵习惯了——因为她根本反抗不了, 只是还没办法正视他的感情, 她的心里也因为他昨晚的话而变得怪怪的, 感觉都不太像自己。
林宝宝不是喜欢认输的人,可每当看到谭默凝视而来的目光,让她心里又别扭又那啥, 很难形容那时候的心情。别扭着别扭着,就这么默许他的亲近, 这让她意识到, 不管她先前怎么叫嚣着讨厌谭默, 其实她心里却是有他的。
无关乎男女之情, 只是因为从小的陪伴,在她被父母抛弃的那段日子,每当她哭着找爸妈时,都是比她小一岁的谭默陪她的。
谭默明明小小的,像个小弟弟一样,却会守在那儿陪她。
林宝宝心想,如果少年时期,谭默没有变得那么尖锐,她也不那么敏感,也许他们不会一直针锋相对,后来也不会一直水火不容,生出那么多误会。
正当林宝宝决定重新思索着两人之间的关系时,身后传来席慕枫的声音。
“林二宝。”
林宝宝转头看去,见到席慕枫从另一条小道拐过来,只有他一个人,显然特地来找她的。
谭默也看向席慕枫。
瞬间,席慕枫有一种被什么危险的凶兽盯上的错觉,身体变得僵硬起来。
还是林宝宝捏了捏谭默的手,他才收回目光,席慕枫也暗暗松口气,现刚才的危险并不是他的错觉。
席慕枫来自京市,席家在那边也算是有权有势,作为席家这一辈中比较为出色的孩子,该有的锻炼不少,远比同龄人要敏锐。从看到谭默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这人不简单,而且奇特的,他身上有一种和平年代没有的可怕凶性,也不知道哪个家族会培养出这样的孩子。
他心里有些担忧林宝宝。
林宝宝有这样的未婚夫,她以后会怎么样?不管怎么说,他和林宝宝相识一场,也算是朋友,担心朋友是正常的。
心中千回百转,席慕枫脸上并未露出异样的神色,仿佛刚才的僵硬只是错觉,他脸上露出阳光的笑容。
他走过来,先是朝谭默礼貌性地笑了笑,对林宝宝道:“二宝,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可惜楼龄没来。”
他脸上的遗憾明显可见,林宝宝不由有些同情他。
席慕枫继续道:“你应该知道学校的安排,国庆后不久,我们大四生就要去实习了,接着很快就毕业……”
席慕枫脸上露出惆怅之色。
林宝宝心里越的愧疚。
其实她明白,席慕枫会栽到楼龄身上,也和她有大半的关系。
楼龄并不是个爱热闹的女生,和她相反,楼龄秀气又文静,安静地坐在那里,像一副江南水乡特有的宁静美好的水墨画。更特别的是,楼龄身上有一种让人安心的气息,笑起来又暖又可爱,很容易吸引一些心理不太正常的人的目光,进而想要抓住她。
林宝宝会和楼龄这般要好,也是因为楼龄实在是太好了,因为认识楼龄,让她渐渐放下心中的阴霾,性格中的尖锐被磨平不少,进而喜欢上南城,甚至决定毕业后留在南城展,也是因为楼龄。
楼龄是她来到南城的惊喜。
不仅是她,席慕枫也是一样。
席慕枫虽然被称为校草,拥有阳光俊帅的外形,但家庭的原因,多少无法像正常的同龄人那般单纯,并不是真的那般阳光。他会来南城读书,也是难得和家人抗争的结果,这是他人生中唯一一次的自由选择。
所以他被楼龄吸引,也不奇怪。
林宝宝在学校时十分活跃,作为她的好朋友,楼龄也常跟着她参加很多活动,久而久之,席慕枫也和她接触多了,进而被她吸引,喜欢上她。
席慕枫的心思,很多人都知道,但却始终没个结果。
因为楼龄没给他机会。
不管是楼龄不开窍,还是其他原因,楼龄很明确地和他划清界线,并未做出什么让人误会的举动。
“二宝,你能再帮帮我么?”席慕枫恳求道,“我喜欢楼龄,可是她一直不给我机会。”
林宝宝虽然愧疚,但也不想坑了好友,说道:“席学长,感情的事情我没办法。而且,你快要毕业了,到时候你要回京市的吧?那楼龄怎么办?你让她去京市找你?那是不可能的,楼龄不会离开南城的。”
楼龄的家在南城,她的家人也在这里,她早就说过,毕业后会留在南城。
席慕枫语塞,他的眉皱得紧紧的。
林宝宝见状,便知道他自己对未来的规划并不明确,更多的可能是遵循家里的安排,如此她更不可能帮他,断然道:“席学长,你还是死心吧。”
像席家那样的家世,根本由不得他自由选择自己想要的,他再不甘心,也没办法。
席慕枫最后失望地离开了。
林宝宝站在棕榈树下,看着席慕枫离开的背影,心里突然涌现一股莫名的情绪,有些惆怅,有些酸涩,还有些迷茫。
直到脸颊被人亲吻时,她的双眼瞪得大大的,看着双手扶在她肩膀上,弯身亲她脸的男人。
林宝宝再次受到惊吓,下意识地要后退。
谭默扶住她的肩膀,漆黑无波的双眸盯着她,声音沙哑,“你想几时结婚?”
林宝宝懵逼地看他:“…………”
她想起席慕枫,突然想起谭家也不简单,忍不住道:“你的婚事不是要由你们家老爷子作主么?谭默,你不要来招惹我,不然我会恨你的。”
谭默将她搂到怀里,轻声道:“爷爷不会反对的,没人能反对。”
在她看不到的地方,他的神色变得冷酷而狰狞,所有阻止他们在一起的人和事,他都会直接扫平,没有人能阻止他捉住她!
这是他这辈子活着的意义。
如果没有她,这个世界和那个末世又有什么区别?
没有她的世界,都是末世。
林宝宝兴致勃勃地和周围的人说话,一场排球赛下来,她已经和他们混熟,连席慕枫那几个别校的哥们都叫得出名字。
这些男生对林宝宝也十分有好感。
一个模样精致如洋娃娃般的女孩子,第一眼的印象本就容易让男性产生好感,特别是脾气又合心意,那更是不得了了。可惜对方已经名花有主,而且那护花使者比他们都要出色英俊,完全碾压他们这群在校大学生,再多的心思也只能变成遗憾。
虽然不能进一步展,不过成为朋友也是可以的。
吃过午饭,一群人在棕榈林中散步消食。
席慕枫趁机去找林宝宝,见到手牵着手走在棕榈林下的两人,单从背影看,两人之间散那种酸臭味,真是让单身狗牙酸。
却不知此时两人虽然亲密地牵着手,却不是那么回事。
林宝宝已经被谭大少磨得没脾气,被他牵着手也牵习惯了——因为她根本反抗不了,只是还没办法正视他的感情,她的心里也因为他昨晚的话而变得怪怪的,感觉都不太像自己。
林宝宝不是喜欢认输的人,可每当看到谭默凝视而来的目光,让她心里又别扭又那啥,很难形容那时候的心情。别扭着别扭着,就这么默许他的亲近,这让她意识到,不管她先前怎么叫嚣着讨厌谭默,其实她心里却是有他的。
无关乎男女之情,只是因为从小的陪伴,在她被父母抛弃的那段日子,每当她哭着找爸妈时,都是比她小一岁的谭默陪她的。
谭默明明小小的,像个小弟弟一样,却会守在那儿陪她。
林宝宝心想,如果少年时期,谭默没有变得那么尖锐,她也不那么敏感,也许他们不会一直针锋相对,后来也不会一直水火不容,生出那么多误会。
正当林宝宝决定重新思索着两人之间的关系时,身后传来席慕枫的声音。
“林二宝。”
林宝宝转头看去,见到席慕枫从另一条小道拐过来,只有他一个人,显然特地来找她的。
谭默也看向席慕枫。
瞬间,席慕枫有一种被什么危险的凶兽盯上的错觉,身体变得僵硬起来。
还是林宝宝捏了捏谭默的手,他才收回目光,席慕枫也暗暗松口气,现刚才的危险并不是他的错觉。
席慕枫来自京市,席家在那边也算是有权有势,作为席家这一辈中比较为出色的孩子,该有的锻炼不少,远比同龄人要敏锐。从看到谭默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这人不简单,而且奇特的,他身上有一种和平年代没有的可怕凶性,也不知道哪个家族会培养出这样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