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王在什么地方?”恺撒已经整整两夜没合眼了,但是他仍然精力充沛。他并不是非常喜欢路明绯,他对她的感觉更像是沉重的,不愿背负但是又不得不背负的责任。如果他找不到她,他会愧疚终身的。
“‘夔门计划’已经提前了,”帕西诺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执行部大部分的人现在都赶赴三峡,据说那位龙王的陵寝就在三峡。在苏醒之后,龙王大概率会回到故乡。另外还有一队在罗布泊,据说也有龙王的线索。”
“为什么不从学生会抽调学生?”恺撒质问道。
“因为校董会说在校学生应该留在美国,万一龙王不在三峡也不在罗布泊,就要到别的地方去寻找。万一龙王现在还在美国呢?那么我们将会成为预备队。”帕西诺解释道。
“龙王大概率确实在美国。”诺诺捧着一份报告走过来,“根据化验,我们采集到的龙血样本中含有浓度及其惊人的火元素,因此初步判定目标为青铜与火之王。作为操控火元素的王者,他最适合重新孵化的地方绝不是三峡,而应该是火山口或者热带荒漠一类的地方。而在美国,我知道有一个地方非常合适,而且绝对不会被干扰。”
“什么地方?”
诺诺的喉咙动了动:“黄石公园。”
这让恺撒也不由得皱紧眉头,如果是在罗布泊还好说,这地方本来就是核试验的场所,大不了叫中国屠龙组织在这里扔一颗核弹炸死龙王就行了;三峡不能扔核弹,否则整个长江中下游都要倒霉,而且还有可能引发战争...至于黄石公园,这地方简直比三峡更加宝贝,这就是地球的肚脐眼,要是真的被核弹炸了,怕不是整个北美洲都要遭殃!
“如果龙类真的在那里...”他们极有可能会手足无措。
“我几乎完全确定他就在那里。”诺诺说着,又抽出一份文件,这是一份目击者的描述报告,“龙王苏醒的时候,有人目击一道流星逆行划过天空,最后的降落地点就是黄石公园附近。那是青铜与火之王,他全身都是火焰,自然看起来像一颗流星。”
恺撒的手放在了狄克推多的刀柄上,对帕西诺说:“组建一直小队,我们去黄石公园屠龙!”
路明绯在看星星。
老唐,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诺顿,此时正从一眼冒着硫磺泡泡的泉水中爬出来。
他穿着一条材质不明,看起来像是介于丝绸和皮革之间的紧身长裤,把某个位置勒得特别显眼,上身却赤条条一丝不挂,也不穿鞋子。不过他半裸也是有合理的原因的,至少他脚上锋利的爪子,和背后的膜翼让他既不适合穿鞋,也不适合穿上衣。
别的不说,他八块腹肌和胸肌还是挺辣的。他身材算是比较颀长瘦削的,肌肉形状分明却没有显得像一堵墙一样魁梧,他更像是那种精瘦的长跑运动员,腰细腿长。
而且最蛊的是,这家伙在自己苍白的皮肤上,不知用什么染料,纹了一身不知名的花纹,随着关节的移动,这些花纹好像活了,闪烁着暗红色的流光——路明绯认出,这些都是龙文,似乎是什么炼金秘咒,反正她也不懂炼金术。
啧啧,还算秀色可餐...等等,她在看什么?她怎么学会看男人身体了?
她分明精神上是个男人啊!难道自己上一世其实就是一个隐藏的gay了?不会吧不会吧?难道是受了这条时间线恋爱脑人格的影响?
路明绯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宕机。她不再看诺顿,而是抬起头,她在看星星。
“你昏迷了两天,现在我看你已经好多了。”诺顿用与老唐截然相反的冰冷语调说。
明明都是同一张脸,那对喜感的下塌的眉毛一点都没有变,为什么此时竟然看起来肃穆威严?果然气质是一门玄学的东西啊...路明绯开始觉得,虽然对方对自己依然很好,但是这不是老唐了。
但是如果不是老唐,又怎么会救她的命呢?
“是的,我感觉好多了,谢谢你救了我的命。”路明绯轻声说。
她生怕自己惹恼了这位喜怒无常的君王,然后莫名其妙丢了性命。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染血的衣服都没有被脱掉,而是非常潦草地在外面披了一件同样染血的衬衫,说明至少对方没有动自己的身子,算个绅士。
谢天谢地,她可不希望自己年纪轻轻清白不保——她真的不希望自己的第一次是和“好兄弟”,她要漂亮小姐姐啊...等等,这好像也很奇怪吧?
“我只是不喜欢别人欠我人情而已。”诺顿的声音冰冷没有感情,“既然你醒来了,就可以自己滚了。最近的出口在南边,你走一天半大概就能到了。”说着,他指着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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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北边。”路明绯无情地指出。她的钥匙扣上有一个小小的指南针,所以她能很准确地找到东南西北。
一阵尴尬的沉默。
果然你的本质没有改变是吧,仍然是个路痴...你说说你一个路痴为什么要设计那么复杂的青铜城,你自己走得出去吗?路明绯忍不住狠狠地吐槽了一顿。
“所以,我现在到底怎么了,你对我做了什么...奇怪的东西吗?”路明绯忍不住问。她这才注意到,自己的袖子里有大片脱落的皮肤碎片,下面是新生的,细腻白嫩如婴儿的肌肤。
她自然知道这不算什么奇怪的现象,上一世的“尼伯龙根计划”中,他被注射了各种奇怪的血清,最终不止一次掉了一层皮,有的时候连肌肉都被溶解然后再生,比从前更加强大,更加接近龙类。
“我用我的鲜血给你洗礼,但是没有留下血源印记,所以你仍然是自由身,不受我的意志束缚。”诺顿冷冷地回答。
路明绯点点头,“那谢谢你咯...”
那双冰冷的赤金色眼瞳看着她,无悲无喜,“但是我们曾经的友谊也就到此为止了,我不再是老唐,不再是你的朋友。我们走上不同的道路,彼此再不相逢。”他继续用那种冰冷的语调说。
虽然但是,路明绯真的觉得老唐这张脸不适合楚子航的画风,但是好像也不敢说什么,人家可是龙王,“那真是...谢谢您了。”她有些苦涩地。
“我不需要你这样的凡人的感谢。”
路明绯忍不住扶额,她搞不清楚这家伙到底是在说实话呢,还是全身上下只有嘴巴是硬的。
这莫名让她想起了耶梦加得,她在临死前还在口口声声地说自己不喜欢楚子航,她只是在利用他...可是最终却没有下得了杀手,而是被反杀了。
指不定龙王都这么别扭呢?
“好好好,你不需要感谢...但是也不能这么让我走吧?我现在全身都是血,两天没有吃饭饿得前胸贴后背,黄石公园又是这么危险的地方,我可能真的会死在这里的,那你岂不是白救我了!”路明绯忍不住说。
她知道顶撞脾气反复无常的诺顿时很找死的事,但是她这个人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嘴...不知道为啥,她有一种感觉,自己好像面对的是某江文学的深情霸道又冷酷的魔尊...等等,深情霸道是什么鬼?那不是形容总裁的吗?
“你等着。”诺顿只是点点头,然后背后双翼一振,飞上天消失不见。
她自然知道诺顿不是老唐,他们的性格迥异...可是对于诺顿来说,老唐是否是他的一部分呢?这一部分的存在,对于主体是否有影响呢?她还是觉得,自己的朋友仍然存在,或者至少一部分。而哪怕只是一部分,她也想要拯救他...或者至少,尝试拯救,能否成功全靠运气。
过了大概一个小时,诺顿回来了,带来了一个背包,从里面拿出一身换洗的男装,一瓶水和几块压缩饼干。“拿着,离开这里。”他依然冷若冰霜,和浑身的高温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是你从哪里搞来的?”路明绯问。
“从人家帐篷里偷的。”诺顿干脆利落地回答道。
“这样不合适吧?”路明绯忍不住问,她衷心希望被偷东西的家伙还活着。
“我没杀他们就不错了。”
好吧,他们没死...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行了吧。
路明绯掏了掏背包,竟然掏出来两个驾照。她好奇地看了看,两个都是男人,一个叫雷蒙德·罗杰斯,另一个叫约翰·史蒂文森,都在二十多岁左右。
等等,雷蒙德·罗杰斯...这家伙为什么名字有点耳熟呢?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了——直到路明绯看见衬衫上的半朽世界树花纹。
这不是那个大一暑假在火车南站被落下来的玻璃片切死的倒霉蛋吗?路明绯为这家伙默哀三秒钟,不知道被龙王偷了水和食物,这家伙到底能不能活着走出黄石公园...
“我要换一身衣服,不要看我。”路明绯对诺顿说。
然后就听见背后“扑通”一声,诺顿跳进了旁边七八十度冒着热气和硫磺味的热泉,好久都不见冒头的。路明绯这才安心换了衣服,心想这龙王还挺保守挺绅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