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头车轮转动时发出吱嘎吱嘎的响声,阿曼达闻声过来查看。她端详片刻,认为是转动轴的油脂不足,便跑到埃尔斯这辆车来。
“拉我一把,我上去找东西。”阿曼达向波莉伸出手,然后就被半兽人轻松拽了上去。“谢啦!驿站的小伙计大概偷懒了,没有把油脂涂抹均匀。车轮一转,油脂就被挤走,才会嘎吱嘎吱响。上个油,一会儿就好!”
“要忙的事情很多啊!辛苦了。”埃尔斯收腿后退,让出空间并说道。
“挣钱糊口可不容易……找到了,在这里。”阿曼达撅着屁股从杂货堆里倒退出来。她抬起头,向后甩动头发,随后长舒一口气。“一会儿就天黑,咱们点亮油灯照路,多前进一些距离。你们在棚子里面别点灯,那样安全一些。”
黑暗中明亮的地方容易变成靶子,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不必多说,不过这片区域里谁会朝靶子上放箭?总不能是一只端着弩的狗熊吧?波莉提出疑问。
阿曼达苦笑着说道:“姑娘你说的不错,双塔城不远,这路边确实没有大型野兽,但不是没有坏人。附近游手好闲的村民过不下去了就会化妆成劫匪,还有一些破产的探险者和雇兵,拿着手里的武器做最后一搏。我不怕村民,他们不厉害,也不算贪,大不了给个小钱也能打发。就怕以前的探险者,他们更能打,而且不好沟通。”
庞屠补充道:“村民最终还得回到村子去,便会害怕不死不休的报复,当然不敢弄过分。探险者就不一样了,谁也不知道他哪儿来的……我见过几个破产的探险者,急眼的时候为了一两个银币都能杀人,确实更危险。不过吧,能把自己弄破产,也肯定强不到哪儿去!”
“大差不差……你们接着聊,我先去给车轮上油了。”阿曼达陪着笑了笑,手扶着车厢爬下车子,噔噔噔小跑着往前面去了。
埃尔斯向后倚着车厢,仰天吐了一口气,说道:“我明白她的意思:那是劝咱们也别把自己想得有多厉害。每年,多少人说着其他人的笑话走进双塔城,觉得自己定然不同;每年,又有多少新的失意者和笑话产生?所以,废话少说,工作多做——别打扰我,我要进行冥想。”
“那我读会儿书。”波莉往角落里缩了缩。
“合着就我放哨是吧?”庞屠哼了一声,缓缓摇头:“矮人能在晚上看清远处,所以矮人不需要睡觉……”
既然说了少废话,那么埃尔斯就完全不理会这些废话,专注地冥想和复习法术去了。
车队徐徐前行,过了一段时间就点燃牛眼提灯来照亮道路。这种煤油灯内部一侧使用反光的炼银涂层,把光线汇聚到另一侧,形成定向的锥形照明,在这个方向上照射更远、效果更好。每辆车都将牛眼提灯放在隔开两头骡子的横杆上,这样提灯两侧都是骡子,形成的遮挡让光束更集中,就限制在正前方一小片区域。
在维护良好的平坦大道上,这点光亮已经足够。他们一直行到深夜,等路旁有了片开阔、平坦的地方才停下来。货车围成一个半圆,车夫将骡马集中起来照料,其他人尽快休息。埃尔斯结束冥想,接过了放哨的职责,让庞屠放心去睡觉。
夜深人静、月明星烁、凉风徐徐。在精灵的文化中,月光是自然界中最柔和的法力来源,是月神柏特西浦最温柔的善意。精灵们有在月光下冥想的习俗,搭配专门的仪式可以让冥想的效果翻倍。
埃尔斯变化成精灵之后再冥想也能享受仪式带来的加成,不过法术和身体锻炼两者的平衡对他来说更加重要。端起法杖,站好马步,让身体肌肉在一次次力量收发的过程中得到充分锻炼。
法杖抖动、画圈、抽打,寂静无声。车队中好多人都在睡觉,当然不要吵到他们。如果埃尔斯换一下发力的方式,也可以将法杖打出破空声,甚至可以选是“肉肉”还是“噼啪”的音效。
法杖也有武技,埃尔斯这武技当然是师父传的,而师父这武技也是从别人那里学的。埃尔斯清楚记得师父教他时说的话:“门门会不如一门精。你需把主要精力放在法术方面,傍身保命的武技就练法杖这一门。传统法师的法杖竖着用,以格挡为主,其实更像是盾牌的用法。我会一门将法杖伸出去当长矛施展的武技,是我早年用死灵法术跟人换的。”
大法师早年间路遇一个伤心欲绝的人类武者,好奇询问得知,又是一桩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神殿不帮你复活,我来逆转生死。”奥斯瓦尔德·斯宾塞也有过放荡不羁、率性而为、急于证明自己的年轻时代,他提取记忆、收拢残魂,以血肉傀儡技术做身体,使用死灵法术复活了那名武者的儿子。
除了需要定期补充魔晶以及要用好些药材保养身体之外,复活的效果着实让人满意。那名武者异常感动,愿意将自己最好的武技知识传于斯宾塞。大法师一开始不感兴趣,但随着武者用“大枪”轻松击败了他召唤出来的数十种敌人,他也不得不重视起来。
“现在想想,那家伙可能是个穿越者。他比较低调,只想享受天伦之乐,或许最终能躲开追查,在这个世界上多活一些时间吧。”
大法师始终凝视着埃尔斯,话语里若有所指。之后他又开始介绍这门法杖武技,说道:“他专门改造出来的法杖武技没有任何花里胡哨,使用肌肉而不是法力,能量利用效率极高。近距离解决敌人的速度甚至比法术更迅捷,动作也不复杂,就是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才能精熟。好在所有的磨练都不会白费,它的实战能力确实能比其他武技更突出一点。”
在法术之外,埃尔斯只够练习一门武技,那就肯定是这个。学会之后,埃尔斯日日磨炼,越练越有感觉,控制得也愈发得心应手。如今,他已经能让劲力内敛,基本形成“无声”枪法。这种技术对于更依赖听力的对手极具威胁,但是在普通人看来,甩棍子一点声音没有,那不是手上没劲儿的表现吗?
值夜的护卫只当看个热闹。他们也清楚自己不过是每天五银币的实际水平,过去指手画脚只会让雇主讨厌。他们无聊地用棍子拨弄篝火,嘴里叼着风干肉丝——这种东西特别硬,得先用口水泡软了才能嚼得动,有着“僵尸肉”的别称,正好用来打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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篝火可以带来温暖,但作为值夜的人员不应该待在被火光照亮的明显之地。最好的办法其实是设立暗哨,比如背靠货车作掩蔽、人藏在阴影里,利用火光观察周围。篝火边,只留一个明哨就行。
阿曼达懂得,只是她白天需要处理的事情更多,这个时候必须睡觉,护卫们便懒散起来。
虫鸣止歇,夜风呜咽,空气中飘来一丝异常的元素波动。埃尔斯对元素波动很敏感,若是气水土火四大基本自然元素就罢了,但他感觉到了高级元素“死灵”的气息,这可不对劲。
顺着感觉的方向凝神望去,黑暗的草丛中隐隐约约有萤火飘荡。那萤火的颜色介于绿色和黄色之间,大小如同豆粒,漂浮的时候迟疑缓慢,但是偶尔会突然移位,在草叶的遮掩里变幻莫测。
埃尔斯深吸一口气,嗅探死灵能量的详细构成,初步判断是某种虚体亡灵。鬼火、幽灵、缚魂等都有可能。目前这个亡灵正在生成当中,暂时不会造成威胁,甚至不需管它,商队离开这里几天、几周之后,它也难以发展到拳头大小。
“月光里的能量太丰沛,居然转化成了死灵能量,而且还能积聚,古怪……”手边没有合适的研究工具,埃尔斯也不是特别肯定。“既然看到了,那就顺手解决一下,不然真有了幽灵,商队可受不了。”
他放下法杖,抬起左拳,亮出镶嵌了魔晶的绿宝石法术聚焦戒指,瞄准萤火的位置。在他的轻声呼唤下,一道柔和的白光笼罩住草丛,草叶变得更加青翠、生机勃勃,萤火却像遇到岩浆的雪花一样弱消融掉了。
埃尔斯移动手臂,让亮光扫过附近的地面。凡是光明所到之处,死灵能量分解成土与水元素,再不能形成祸患。埃尔斯这个法术叫做“朝圣者盲目之光”,通过激发戒指上的魔晶来使用。那块魔晶取自独角兽,严格来说属于违禁品——独角兽被视为善良的神兽、众神的坐骑之一,因此杀戮以及使用独角兽制品是被禁止的。
独角兽魔晶让“致盲之光”拥有了一丝神圣属性,可以很好地克制阴邪魔兽,对死灵更具奇效。埃尔斯擅长光亮术,倒不是他特别喜欢放光,而是这个法术简单,符文数量少,威力不依赖符文数量,全看法力是否澎湃,法术技巧又能不能完全控制澎湃的法力。
光芒足够亮至少可以致盲,也能用来防止对方用发光法术致盲自己,一举两得。运用元素精确控制的符文,通过一系列法术技巧,可以让发光咒语附带上自然元素的能力,比如烧灼和冰冻。埃尔斯也正在研究更多的光亮属性,不过来自独角兽魔晶的“神圣”符文独属于神术使用者,埃尔斯无法通过修炼得到。没了戒指,就不能圣光驱魔,埃尔斯就只能用其他办法破坏死灵积聚。
“发生了什么事?”有护卫发现埃尔斯发出的光亮,便过来询问。
“嘘,没事,我刚刚看错了。”埃尔斯在嘴唇前竖起手指。“都在睡觉,别吵醒他们。”
那护卫招招手请埃尔斯去烤篝火,被他微笑着摆手拒绝了。死灵萤火消失,埃尔斯又可以继续练习法杖武技,维持肌肉力量与敏捷的平衡。
由于半夜才扎下营地,这一夜注定短暂。埃尔斯等到天色即将转亮的时候叫醒波莉,让她“换班”。半兽人猎人看了眼东面的天空,大惊失色:“我起晚了,抱歉!你一夜没睡吗?”
“我白天多睡一会儿。”埃尔斯拍拍波莉的肩膀,说道:“早饭如果是有热粥之类的就叫醒我,如果是冷餐,那只需要留一份就行。”
阿曼达信奉实用主义,节省成本已经刻进了她的骨子里,“快吃多干”就是她最擅长的咒语。热粥不用想了,就连热水都没有,整个车队在阿曼达的指挥下就没有加热任何东西,哪怕篝火就是现成的也没用。
于是中午醒来时,埃尔斯同时得到了一份早餐和一份午餐。早餐是一份凝固的旅行者快餐,午餐是一份浆糊状的旅行者快餐——如果把午餐放置三个小时以上,它也会变成早餐一般的模样。
“商队就给了这个。要不要吃咱们带的东西?”波莉挠挠头,说道:“我问过,这周围的林地属于某个领主,不能在这里打猎。我看到两只辣么大的田鼠跑过去了,真可惜。”
“就吃这个吧……已经付过钱了,没必要浪费。而且这种东西,吃起来没有营养却一定能饱腹。”埃尔斯摇摇头,说道:“半身人都是好厨师,干嘛发明这种快餐。”
当然,半身人不承认这是他们发明的,也确实没有相关证据。可话说回来了,谁在乎半身人的反驳呢?
旅行者快餐是用多种面粉、水、动物油脂与复合香料粉调和、烘烤、粉碎之后再压缩定型饼状面食。这玩意儿不易变质,非常饱肚,2个铜板就能买3块,三餐每顿吃一块就能把肚皮骗饱一天。但是总吃这玩意儿,什么夜盲症、手脚浮肿、大脖子病、便秘、胃溃疡等等疾病就会冒出来,更有甚者永久地失去了味觉和嗅觉。很多商队和船队规定,连续七天只吃旅行者快餐或者一次航行期间超过20天吃这个东西,都属于害人,要给赔偿。
这东西用水泡开就能变成粥,据说要用十倍以上重量的水,才好让它足够稀,避免粥里能竖着立起勺子。海员喜欢用朗姆酒冲泡快餐,穷困的半兽人必须用辣椒水伴餐才能把这东西吃下去。只要没得选的穷人和抠门的老板还存在,廉价的旅行者快餐就永远不会消失。
更好一些的耐储存便携餐食也不是没有,比如最香甜的精灵糕饼、最香辣的半兽人肉酱、最醇厚的矮人面包(啤酒)粉,最安全的人类商人便餐干粮,这些都受到商队、水手与探险者的欢迎。但是它们都有同样的问题:贵。
这些一金币甚至两金币一天的便餐与2铜板的旅行者快餐实际上已经不是一个赛道了……说实话,一般探险者都吃不起这么贵的干粮。
还是雇个野外生存专家更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