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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其他类型 > 食飨之诗 > 第237章 血蛛公,父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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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从昏黑的云层中再度显现,洒下银色的光辉。

街道上弥漫浓郁的血腥味,莉莎却无暇顾及,呆呆望着屹立月光下的身影,内心满是震撼。

血族的伯爵,无不是高环强者,却被领主大人如此轻松地斩杀!

莉莎的胸中波澜起伏,恍然间感知到了剧痛,低头一看,双膝已被鲜血染红,这是她刚才忤逆上位血族的代价。

“你做得很不错,莉莎。”平和的嗓音响起。

莉莎怔怔抬头,却见叶芝露出淡淡的微笑,语带勉励道:

“我见识了你的意志与勇气,这些,不会因种族而改变。”

呼吸微微紧促,莉莎的眼眶蒙上一层水雾,扯起哀艳而感动的笑靥,颤声道:“感谢您!”

她感谢的到底是自己救了她一命,还是感谢叶芝将她当做人类看待?

这答案或许只有莉莎自己知晓。

叶芝含笑颔首,银槲之剑上猩红的血焰散去,收回剑鞘。

瞥了眼那名血族留下的焦痕,他试图引爆血族的力量核心‘猩红血滴’,但手段被钻牙化解,还间接增强了‘血焰剑刃’。叶芝询问道:

“莉莎,你知道他的来历吗?”

莉莎心有余悸,倚靠在水井旁边,双腿鲜血淋漓,吞咽了下唾沫,缓缓道:

“血族是个傲慢而等级森严的种族,自诩比人类与精灵更加高贵,用爵位来代表实力,伯爵等于人类的四环,往上还有侯爵与公爵……”

莉莎表示,这名潜入领地的四环血族,意图收集处子,并将这些少女进献给猩红结社的首领‘血蛛公’。

“我和菲娜老师,就曾追查血蛛公的踪迹,最后查出他是金狮王国里的某位公爵,权势极大,我们最终一无所获。”

莉莎眼神一黯,低声道:“现在猩红结社的蛛网,都已经蔓延到了晨霜岭,看来血族的势力愈发壮大了。”

叶芝微微皱眉,听见魔宠位面里,来自钻牙的传讯。

“血族?一帮人类的叛徒罢了,神气个什么!”

松鼠哼哼唧唧道:“咱们连使徒都惹得起,还怕什么血族公爵?叶芝,办他!”

叶芝无语道:“你是怕不得多给我树立几个仇家啊。”

松鼠嘿嘿笑道:“叶芝,你是了解我的,如果我真想的话,你的仇家就不止是血蛛公,而是鲜血君王了。”

叶芝揉了揉眉心:“有你真是我的氟气!”

钻牙道:“谢谢夸奖。”

叶芝道:“根本没在夸你!”

事已至此,猩红结社与血蛛公,也已被叶芝列入了黑名单,在小本本上记了下来。

‘先让血蛛公得意几天。’叶芝眯起双眼,‘这仇,我记下了!’

水井旁,叶芝自空间袋里取出一瓶治疗药水递给莉莎,随后掌心亮起柔和的绿光。

这是叶芝特制的治疗药水,里加入了密涅瓦之泉,治疗效果显著,配合叶芝的治疗术,莉莎的脸颊渐渐有了血色。

看着俯身为自己疗伤的领主,莉莎目光微微闪动,轻轻发出一声叹息:

“您真是温柔的人。”

“只是。”黑暗里,莉莎的声音带着忧郁与苦涩,“为了对抗冰冷的世界,也当变得冰冷。领主大人,您没有与猩红结社硬碰硬的必要。”

“这是什么话?那伯爵既然已经被我斩杀,我和猩红结社早就不死不休了。”叶芝笑了笑,“我的仇家很多,猩红结社和他们一比,根本算不上什么。”

莉莎微微一怔。

“更何况,揪出血蛛公,这不单单是为了你…我绝不容许我的领地,被猩红的蛛网渗透。”叶芝沉声道,“因为我讨厌蜘蛛!”

月光如水,犹如水银泄地。

叶芝低头望去,莉莎的泪水竟已泓泓流满脸颊,嘴角向上扬起。

“您一定会成为英雄。”

莉莎坚定不移地说道:“一把披荆斩棘的剑,已经藏在您的心中!”

――超凡者如何增长灵魂力量,向来充满争议。

学者们最终得出三大结论:冥想、实战、魔药。

实际上,还存在第四种情况:在经历一些重大变故或是宝贵经历之后,人类的灵魂也会迅速得到增强。

这种特殊方式,有时被称作‘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有时被称作‘顿悟’。

此刻,莉莎的灵魂气息逐节攀升,竟突破至三环。

叶芝有些惊讶,旋即高兴道:“祝贺你,莉莎。”

莉莎怔了怔,旋即眼神微动,仿佛带着崇高的使命感,正色道:

“我会尽我所能,为您与晨霜岭效忠!”

血族通常以血液为施法媒介,职业属于邪术师,是鲜血君王的仆从。血族的环数越强,所需的血食越多。

看着莉莎欲言又止的模样,叶芝表示会亲自为莉莎制作血肠、黑布丁之类的血食,这让莉莎大受鼓舞,表示自己会继续负责查验血族的工作。

像莉莎这种不吃人血的吸血鬼,在血族中还有个专有名词,‘素食者’。

叶芝不由想起冷笑话,方丈有三大爱好,素肉,素菜,和素人。

不光莉莎,叶芝自身也是大有收获。

吸收一位四环血族的‘猩红血滴’之后,‘血焰剑刃’的威力可谓大幅提升。加上流血的整体伤害,比‘独角之枪’还要强力。

战胜一名四环,同样为叶芝提供了宝贵的实战经验,灵魂力量得到提升。

“成为英雄嘛……”

叶芝想起莉莎的话语,摩挲下颔,陷入沉思道:

“成为五环,在金狮王国就可以横着走了,枢机院的红衣主教也不过五环水准。”

“竞技大会的实战经验,对增长灵魂力量也很有帮助,是时候该启程了。”

“但在离开之前,首先得把领地里的蜘蛛网给打扫干净。”

“委托霜风魔女伊安镇守在领地好了,请她搓一顿烧烤,相信她会答应的!”

雪林,厚雪堆积,连松针落地声都清晰可闻。

寒冷静谧的雪林深处,仿佛与世隔绝,冰泉般冷冽的女子,身穿一袭裘皮大衣,雍容优雅,亭亭立在祭坛前。

霜风魔女的蓝色眼睛,凝视着祭坛,轻轻祷告着,忽然止住,从容转身。

叶芝拨开挂满冰杈而下垂的藤条,朝着伊安一笑,开门见山道:

“伊安,我有件事要拜托你……”

未等叶芝道明来意,伊安已有猜测,道:“是与猩红结社有关?”

叶芝点头道:“我之前说过,我要离开领地一段时日,但又担心猩红结社不会善罢甘休,所以想请你代我镇守晨霜岭。”

伊安淡漠得像是冰山,冷淡地拒绝道:

“我是寒冰女神的祭祀,不是你的附庸。”

抬起眼眸望了眼叶芝,伊安两只冰蓝色的手放在身前,平静地道:

“况且,你不知何时返回,而我只为重建神殿而来,时机一到就会离开。”

霜风魔女拒人于千里之外,叶芝沉吟道:

“这样吧,我请你吃烧烤,我亲自制作――”

观察了眼她稍稍变化的神色,叶芝补充道:

“特辣!魔鬼辣的那一种!”

霜风魔女体内充满严冬的精华,血液冰冷彻骨,浓如糖蜜,甚至触摸都会带来极度的寒意。经过前阵子的接触,叶芝发现伊安对于辣味情有独钟,辣味能加快她的血液流动,让她的思绪更加敏锐。

这就好比冷血动物需要靠晒太阳来补充活力。伊安对辣椒的喜爱,仅次于她第二和第一喜欢的东西:第二喜欢北地寒夜的极光,第一喜欢冬日里和煦的阳光。

伊安那冷艳的面容如常,缓缓伸出两根蓝色的手指。

叶芝:?

伊安:“两顿,两顿烧烤。”

叶芝:“……成交!”

伊安脸上流露出一丝动人的笑意,转瞬即逝,淡淡地道:

“之前,你让雪向我请教‘暴风雪’,现在,雪已经掌握了这一法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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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芝瞪大眼睛:“这么快?”

伊安的语气起伏:“我同样意外,这是五环法术,它却掌握得如此迅速……你的魔宠,实在都很不一般。”

叶芝有些感慨。

雪可是让坎德拉都自愧不如的魔法天才。

【暴风雪】作为五环法术,整金狮掌握五环法术的法师都屈指可数。

等到了伦都,足以给雪一个发挥的舞台!

离开雪林之后,叶芝骑着雪豹返回领地,收到莉莎的汇报,称领地里的血族抓住了,他们是跟随商队一起混进领地,现已用木桩刺穿心脏,防止他们诈尸。

“商队?哪里来的商队?”叶芝问。

“是走水路,从威克港到白鱼港来的。”

“照这么说,血族也已经开始渗透托马斯的领地了。”

叶芝眼神微微闪动,低声道:“【血蛛公】是王国内的某位公爵…我得把这公爵挖出来才行…”

叶芝暗自摇了摇头。

“唉,一说到查案,恐怕又要和某位柯学家一起行动了!”

威克港,商会驮队往来,港口停满船只,喧闹声透露一派繁荣。

领主的城堡前,汇聚了一批形形色色的行人,指着挂在城门楼的三具尸体窃窃议论。

“他们犯了什么罪?”一个矮人粗声道。

“看他们那尖牙利齿、脸色苍白的样子,八成是吸血鬼!”半身人语气忌惮。

“血族就该全部吊死!”商人绑着头巾拈着小胡须,吹捧道,“托马斯公爵果然英明!”

年轻学生手指道:“告示上写着了,这帮家伙是猩红结社的血族,将人类转化为血仆所以处死…告示还说,任何发现血族与猩红结社线索的人,都可以向领主检举,赏金――”

学生瞪大了眼睛,惊呼道:

“五十枚金币!”

人群轰动了,矮人喘着粗气,半身人难以置信,商人双眼通红,写满贪婪与扭曲的神采。

五十枚金币,足以买下一个年轻貌美的伊苏族女仆,让一户人家五年衣食无忧!

“我检举!这个商人鬼鬼祟祟,一看就是血族的狗腿子!”

“我看你才像五十枚金币!”

“吵什么呢?血族大白天怎么会出现?况且血族是没有影子的――”

“嗯?等等!你,转过身去!”

卫兵队长瞪向一个裹得严实的黑袍身影。

倏地,黑影冲出人群,队长嘶声大吼:

“卫兵,抓住他,别让五十枚金币跑了!”

城堡内,一对父子正在下棋,窗外的噪音飘进少年的耳旁,让他心不在焉。

少年约十六七岁,鼻梁高挺,金发碧眼,器宇轩昂,正是心浮气躁的年纪。

“下棋不可分心。”托马斯又胖回了原来的体重,堆着双下巴,和蔼地拍了拍少年脑袋,笑道,“做什么事都是一样。”

少年和父亲一个名字,人们称他为‘小托马斯’,沉默片刻,不解问道:

“父亲,您这么大张旗鼓地对付猩红结社,不怕遭到结社的报复吗?”

托马斯眯起眼睛,冷冷注视着少年,少年羞愧低头,过了许久,才听父亲缓缓开口。

“不论是结社还是血族,亦或是那不见首尾的血蛛公,都永远只能躲在暗中。暗中的敌人,固然可怕,但不值一提。”

少年惊讶抬头,道:“您是说,正大光明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

“是的。”托马斯正色道,“因为真正的敌人,不仅仅是你的敌人,更是你的朋友,你必须从朋友身上学到东西,然后把他击败!”

少年微微皱眉,沉声道:“既然血族不值一提,那么,谁才是我们真正的敌人?”

托马斯笑了笑:“二十年前,我与伯朗第公爵、哈德森公爵追随陛下,征战北境,豪取晨霜岭之役的大胜,他们无不是当世人杰,我与他们相见恨晚,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

少年愕然,不由道:“可是,您和哈德森公爵不是死敌吗?怎会是好友?”

“人是会变的,仇敌会成为朋友,朋友当然也能变成仇敌。”托马斯公爵搓着双下巴,“关键是,我学会了新的东西,而哈德森没有,所以我赢了,他成了阶下囚。”

“什么东西?”

“藏巧于拙。”托马斯没有隐瞒,“你必须让别人觉得你很愚蠢。”

少年若有所思:“只有愚蠢的人,才会觉得别人愚蠢。”

托马斯含笑道:“你觉得伯朗第家族中,谁最愚蠢?”

少年张了张嘴,摇头道:“以前我很肯定,现在我不敢确定了。”

托马斯眼底闪过一丝冷光:“这是因为剑已出鞘,不用再藏拙了。”

“你还没有到该出鞘的时候。”托马斯眼底满是慈爱,“所以,你这趟前往伦都,必须谨慎再三。”

“那什么时候才能出鞘?”

“竞技大会之上。”

托马斯目光微凛:“到那时,世人都会知道,你尚未成年,就已是四环!”

少年的神情没有丝毫动摇,沉声道:

“父亲大人,我想请问…叶芝伯朗第会是我的对手吗?”

“你觉得呢?”托马斯反问。

少年摇了摇头:“不论他有多强,我首先要和他做朋友,才有可能将他击败。”

托马斯大笑,亲昵抚摸儿子的头顶,笑眯眯道:

“你若能将他击败,说明他不足为惧,将来还能为你所用,成为关外的一柄尖刀。”

“可万一,我要是输了呢?”少年皱眉。

托马斯的笑声忽的止住了,一种可怕的表情在他脸上转瞬即逝,淡淡地道:

“那么,我会对晨霜岭用兵…一切障碍,我都会为你扫平。”

小托马斯忽然发现,父亲已经老了,甚至对于能否扼制伯朗第,已经有些不自信。

他在成为公爵之后,将一切心血都用来培养自己,只要自己能战胜伯朗第,那么北部行省再无值得一提的领主。

但是如果,连自己都不是叶芝的对手……那么,父亲会再度上马,亲征晨霜岭。

小托马斯感到眼眶有些发热,起身道:“我去练剑了,父亲。”

托马斯望着少年的背影消失,眼神充满慈祥。

这时,阴冷的嗓音在他耳旁响起。

“真是父慈子孝,惹人羡慕――”

“所以,尊敬的托马斯公爵,你考虑得如何了?”

这竟是一名散发五环气息的血族侯爵,身穿燕尾服,目露讥诮,负手站在托马斯身后。

托马斯笑眯眯地收拾棋桌,嘴里吐字清晰:“滚。”

侯爵叹了口气:“我既然能潜入这里,自然也能要了你的命,更何况,只要你愿意转化为血族,你无多的寿命也会……”

铮!

剑已出鞘,气冲斗牛,寒光乍现,劈向后方。

侯爵已消失不见,他似也没有拿下托马斯的信心,留下一串冷笑:

“等着吧,血蛛公很快就会取代金狮王,成为血族的王!到那时候,你再想变成血族,那可太迟了!”

托马斯缓缓收剑,仿佛血族从未出现过一般,慢吞吞地收拾残局,眯起的眼睛里,流露思忖。

猩红结社近来大张旗鼓,不仅仅是为了建立新国,仿佛是为了找寻什么。

金狮王已年迈,托马斯安插在伦都的线人来报,王动用了秘法恢复青春,会在竞技大会上以全盛姿态出席,震慑宵小。

但距离金狮王时代的落幕,已经愈来愈近,一个乱世就将拉开序幕……那仿佛是二十多年前,往事的重现。

“叶芝伯朗第。”

窗边,托马斯揣手,眺望北方,目光深邃。

“故人之子,能否有故人之姿,就让我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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