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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其他类型 > 花无百日红之玄凌 > 第二百四十三章 台资企业的大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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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到要赔钱,苏联立马退却了。

看到苏联离去的身影,玄凌的心里总算是舒坦了一些。

她此生最见不得那种自欺欺人的那种人,明知道自己没有那个本事,还要滥竽充数,难道真的不担心被拆穿之后的尴尬吗?

炫铃一般是想好了才去做,直到没有风险,亦或者最低风险的时候才会去做出一些决定,可是有些人不自量力,能不能行,先蒙混过关再说,兴许逮不住呢!

最后车间决定让梁丽丽来跟玄凌一起做机器罩子,梁丽丽学过缝纫,但是也是半途而废。

两个人搭配的很顺利,竟然在一个月之内,将所有的机器罩子都做好了,而且是零失误。

那个时候炫铃就在想,如果哪天离开药厂了,让她回忆最深的不是某些人,而是那些让她付出了辛苦做出的机器罩子,每次看到那些机器罩子的时候,总会有一定的荣耀感和亲切感。

这可能是最后一个蹬缝纫机吧!玄凌记忆特别深刻。

“不管做什么,只要做下去了,都很好。”姨姨开口。

“甜甜肯定厉害,不管怎样,那是出国留学生,国外的一些东西还是值得借鉴的。”玄凌发表着自己的一些看法。

“那是她自己的选择,自己喜欢就好,她还经常会将做好的裤子和衣服发给我看呢,看上去也是有模有样的。”姨姨笑道。

“她们也做衣服啊?”玄凌问道。

“当然,都是先从基础做起的,不懂得原理,怎么设计呢?”姨姨小道。

“做好饭啦!小晨晨快过来尝尝排骨好吃不?”姨姥将可口的饭菜端上了餐桌。

晨晨有些不好意思,因为这个孩子在家里也没有被宠过,所以出来之后更是胆小陌生。

其实晨晨小时候胆子还是蛮大的,那个时候脾气也火爆,天不怕地不怕,爷爷奶奶那个时候还挺宠他的。

但是后来贺子溪侄女素素的孩子出生之后,婆婆救还是对那个小孩子特别宠溺了。

尤其是上了小学之后,晨晨的胆子更不像小时候那么大了,毕竟学校里的孩子还是收敛了很多,老师也会对孩子有所要求,再加上炫铃一天到晚上班不着家,所以有时候贺子溪回来之后,也会收拾孩子。

原来玄凌还不知道贺子溪会打孩子,毕竟她一直在跟前,贺子溪又长期不回来,即便是回来也不怎么搭理孩子。

所以她一直觉得贺子溪不可能打孩子。

然而在一次跟孩子聊天当中,玄凌才得知在她上班不在家的时候,贺子溪竟然也会打孩子。

玄凌当时很生气,就问孩子:“爸爸为什么打你?”

“当时生气踢油壶了,就被爸爸打了!”孩子的表情带着些许害怕。

要知道那个时候孩子可是天不拍地不怕的,竟然会对贺子溪的打骂记忆那么深刻,肯定打疼了。

“爸爸怎么打你的,打的疼吗?”玄凌想知道贺子溪是怎么欺负她的孩子的,这个时候怒火已经被点燃了。

玄凌就觉得贺子溪最不应该打孩子,首先,你特别疼爱这个孩子,那么你才有管教孩子的权利,而你贺子溪除了游戏以外,从来没有爱过这个孩子,你有什么理由去管教孩子呢?

“爸爸将我抱回小家,然后放在床上打我了。”孩子抬眼一脸委屈的看着玄凌:“打的可疼了,我还哭了大半天呢!”

虽然孩子有错在先,但是那个时候炫铃经常上班不在家,孩子基本上都是爷爷奶奶在带孩子,爷爷奶奶那个时候很宠你这个孙子。

然后孩子生气发脾气,他们还也不说,也不管,还任由孩子摔东西,并且这个摔东西,扔东西的习惯还是奶奶一手教出来的。

每次孩子摔倒的时候,奶奶总会去拍打那些物件,骂那些物件碰了孩子,所以那个时候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中,可能每次摔倒都不是自己的责任,都是那些东西摆放的位置不对。

所以才会因此再次受到爸爸的打骂,这些是孩子的错吗?

贺子溪作为父亲,难道不应该是说服教育吗?来不来就动手打孩子,这样是不是也太残忍了一些。

如果说服不管用,可以用武力管教,但是说服过吗?肯定没有。

有句话叫做爱屋及乌,他来拿玄凌都不喜欢,他怎么可能喜欢她的孩子?

也许在贺子溪看来虐待孩子,可能还是对玄凌最大的报复呢!

他奈何不了玄凌,但是对于手无寸铁的孩子来讲,他可有的是力量。

这件事深深的伤害了玄凌的心灵,对于贺子溪的恨又加深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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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直觉得贺子溪对自己不好,现在看来他不止是对自己不好,对孩子也不好,幸亏当初玄凌没有因为那些委屈离开孩子,离开这个家,不然的话,孩子的下场更加悲惨。

不管怎么样,她还在这个家里面,还是孩子的妈妈,所以他们即便是在不喜欢玄凌,也得忍着。

有玄凌在,他们不敢对孩子怎么样,因为兔子急了还会咬人,何况玄凌,如果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委屈,她哪怕是跟贺子溪拼命她都敢。

要不怎么说母爱是最伟大的呢,也许不当妈妈还体会不到这一点,之后当了妈妈之后,才知道为母子则刚这句话的由来。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为了孩子她是敢于拼命的,就像是老鹰护着自己的孩子一样,如果孩子收到伤害,老鹰肯定会第一时间跟敌人拼一个你死我活的。

贺子溪打孩子那一幕,玄凌没有见到,如果玄凌在场的话,肯定要跟贺子溪拼命。

所以孩子的性格由来取决于环境,如果玄凌是一个全职的妈妈的话,孩子的性格肯定还会有所改变。

玄凌觉得特对不起孩子,没有给孩子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没有给孩子全职的陪伴,没有给孩子找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好爸爸,这件事一直是玄凌心里的痛。

“怎么?小晨晨害羞啦?”姑姥看着孩子腼腆的模样笑了起来。

“晨晨,尝尝老姑姥做的排骨好不好吃呀?”玄凌起身拉着孩子的手坐在了餐桌上,夹起了一块排骨放进了孩子跟前的碗里。

晨晨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小口,连连点头:“真好吃!”

晨晨长这么大,也没有吃过排骨,玄凌不会做饭是一方面,关键去厨房的权利也被剥夺了,婆婆除了熬稀饭,其他饭也不太会做,更不会炒那些没有见过的菜。

所以每顿饭基本上就是稀饭面条,炒土豆丝,或者炒茴子白,亦或者烩菜,除此之外别的菜基本上没有做过。

因为味道好吃,孩子吃了好几块排骨,玄凌也尝了尝了一点都不油腻,而且酸甜可口,美味极了。

就连她这个平日里不喜欢吃肉的人都觉得这个糖醋排骨做的简直就是一绝,何况从来没有吃过排骨的孩子,更是觉得是遇到了美味佳肴。

玄凌觉得特别对不起孩子,如果孩子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的话,一定会长得更好,身体一定会倍棒,个子一定会很高。

但是这都是空想而已,毕竟这类不是他们的家,终究还是要回去的,一切都得回到原点。

不过这段时间她们是很快乐的,吃着可口的饭菜,逛着BJ热闹的大街,欣赏着周边公园的美景,那简直就是天上人间。

下午的时候炫铃带着苏枝和晨晨在周边逛了逛。

他们这里环境特别棒,周围刚好有一个小公园,里面有很多雕塑,还有很多漂亮的花朵。

她们拍了很多照片,多年之后也是一段非常美丽的记忆。

次日玄凌带着苏枝和孩子去了天安门广场,逛了故宫,天安门。

那个时候炫铃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因为在那个没有导航的年代,玄凌带着一老一小竟然还在诺达的北京城里闲逛,竟然还不迷路,还知道坐哪路公交车,想来还真是厉害,要知道玄凌平日里也不出远门,自己是孩子的时候,都是父母带着出去。

现在又想起了那句话“女子本弱,为母则刚”,如果不是当了妈妈,她觉得自己应该还没有这样的额本事。

第三天正好是周末,姨姨带着她们三个逛了颐和园,那天姨姨是开着车去的。

那是一辆宝马,在玄凌的印象里奔驰宝马就是最好的车,尤其在那些年,家里有辆车已经很了不起了,竟然还是宝马,尤其在大BJ,各方面消费都很高,竟然能住得起那么高档的大平米的房子,而且还开着豪车。

那么这个姨姨一定很有本事。

后来听苏枝讲起,姨姨确实很厉害,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并且一举考上了BJ女子师范大学。

要知道那个年代,能考上大学已经很了不起了,因为那个时候大学还是包分配的。

大学毕业之后,姨姨被分配在了学校当老师,后来一级一级升值,最后就去了区工会,现在在区工会担任要职。

但是如果仅仅凭借着自己的这份死工资,是不可能买得起高档的房子和豪车的。

当然这要归结于姨夫的功劳,据说姨夫是在台湾台资企业的大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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