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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其他类型 > 花无百日红之玄凌 > 第二百四十一章 这样的好事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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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孩子长得可真漂亮,可爱机灵。”姨姨抚摸着孩子的小脑袋夸赞道。

“孩子是挺好,就是那个爸爸不争气,我这个闺女过得也不幸福!”苏枝哀叹道。

“那个男孩子我见过的,看上去也是那种老实本分的人。”姑姥皱起了眉头。

“人不能看表面,过日子了,每天柴米油盐,该暴露的就都暴露出来了,之前是挺好,对玄凌非常不错,但是自从出差之后就变了,变得冷漠寡言,跟孩子一点都不亲。”

玄凌的这些事,苏枝都看在了眼里。

“要我说着女人结婚除了生气,那是一点好处没有。”姑姥是个开朗人。

“中午想吃什么?不然去外面吃吧!尝尝BJ的风味。”姨姨断了两人的谈话,这些糟心事越说心里越不痛快。

“就在家里吃吧!外面又花钱又吃不好。”苏枝从来都很节俭,知道BJ的消费也非常高。

“那行,就在家里吃吧!我给你们做糖醋排骨好不好?”姑姥笑着看着晨晨。

“好!”晨晨抿嘴一笑,有些小害羞,声音小小的低低的,那个孩子的小模样甚是可爱。

“我就可喜欢这个小晨晨了,太可爱了,真是一个招人喜欢的好孩子。”姑姥连声夸赞道。

“这孩子长得漂亮,出门了大家都夸赞他呢!”苏枝一直以来就很看好这个小外孙,孩子小时候基本上都是她和铭昭抱大的。

那个时候贺子溪常年不在家,对于玄凌和孩子不管不问,关键他还不想让他妈妈看孩子,怕老人家受累,经常说的就是外孙就应该姥姥姥爷来看管,所以那个时候炫铃基本上都在妈妈家住着。

后来因为嫂子嫌弃,觉得公婆不喜欢玄祯,就喜欢玄凌,就只对玄凌好,所以那个时候嫂嫂的心里充满了怨气,就在背地里指使玄祯驱离玄凌。

后来铭昭因为担心孩子们说自己一碗水端不平,因为无论是玄菲的孩子,还是玄祯家的孩子,他们基本上都没有照看过,如果只照看玄凌的孩子,恐怕以后落下口实,所以他只能让玄凌回去跟公婆住。

后来玄凌就只好回去了,但是这件事无论过去多少年,她都记忆犹新,自己曾经是那个被哥哥嫂子赶出家门的人。

虽然哥嫂跟父母不在一起住,但是不论怎样,他们都是儿子,女人不论如何,不该抢走儿子在父母心中的地位,这也是南方一贯重儿轻女的一贯由来。

“我就看着喜欢的不行,晨晨,你别回去了,就跟太姨姥一起住吧!BJ很大,很好玩呢!”姨姥一脸欣喜的看着晨晨。

“不要!”晨晨摇了摇头,猪窝狗窝不如自己家的鸡窝好。

对于孩子最重要的不是物质生活条件的满足,而是父母的一直陪伴。

在孩子的世界里,父母是自己最重要的人,相比较爸爸而言,妈妈在孩子心里的位置是最高的。

大厅里传来了大家的欢声笑语。

这个时候姨姨从箱子里掏出来了一大袋牛肉,扯开后拿出来了几个递给了孩子,然后将余下的放在了炫铃和苏枝跟前的茶几上。

“晨晨,吃吧!这是你们家乡的特产,我家甜甜的爸爸专程从你们那里带过来的,味道非常不错。”姨姨笑着看向了苏枝和玄凌:“你们也吃,非常好吃的。”

玄凌一看,原来真是她们那里的特产牛肉,因为这些东西贵,平时基本上都没吃过。

孩子扯开袋子后,塞进了嘴里,感觉唇齿留香,非常的美味。

这可能是孩子在他那个年纪吃到的最好吃的东西,因为平时根本吃不到。

玄凌感觉特别有亏与孩子,这么聪明漂亮可爱的孩子,跟着自己是一天福气都享受不到,自己做妈妈的真是极大的失败。

平时像这样的一大袋,在超市怎么着也得四十多块钱,她的那点收入怎么可能舍得买呢?

如果换做是以前,贺子溪对她很好的那会儿,那是什么好吃的都尝了一个遍,他对她好的时候,就是恋爱和刚结婚的那个时候,也就是怀孕之前的那些时候,只要是玄凌想吃的,想要的,他眼睛眨都不会眨一下就买了。

记得结婚以后得那段日子,玄凌上夜班,白天在家里睡觉,半中间醒了,就想吃鸡排,她清楚的记得那天还来例假,肚子特别疼,什么东西都不想吃,就想吃鸡排。

贺子溪二话没说就动身了,一个人在寒风凛凛的北风中骑行了一个半小时后才到达目的地,买了鸡排后,套着袋子揣进了怀里,赶紧又火急火燎的用了一个半小时骑了回来。

当温热的鸡排递到玄凌鼻子跟前的时候,玄凌立马睁开了眼睛:“鸡排!我好喜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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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赶紧坐了起来,拿着鸡排香香的吃了起来,贺子溪对自己的好,那个时候她觉得自己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那个晚上因为例假肚子疼,贺子溪半夜给李剑锋打电话请假,因为临时请假排不开人,所以李剑锋没有答应,并表示了愧疚,毕竟他们同学间的情谊还是很深的,这一点小忙没有帮上,他的心里还是很觉得对不起贺子溪的。

不管怎样,玄凌的心里感激万分,因为李剑锋肯定不会卖给玄凌这个面子,不将炫铃训一顿就够好了,根本不可能给她开先例的。

对于贺子溪的好,玄凌并不是一点都不记得,但是对于他的不好,她是记忆深刻,那是永远不能磨灭的痛。

他对玄凌不好那是从他走了以后开始的,本以为距离会产生美,没想到距离断送了他们曾经的美。

“确实很好吃!”玄凌尝了一小袋,虽然她不爱吃牛肉,但是这个牛肉是微辣的,吃起来太有感觉了。

“甜甜的爸爸就喜欢这个牛肉味,这才买了一大箱给他闺女吃,但是闺女一直没回来,可能过几天才会回来。”姨姨讲述着。

“我见过甜甜,2000年的时候,我参加世纪婚礼的时候,那个时候孩子有七八岁的样子,活泼可爱的小女孩,现在应该有十七八岁了吧!”

玄凌算了算应该有10年了,。

“对,十八岁了,已经长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现在在英国读大学。”姨姨一说起闺女一脸的兴奋。

“学的什么专业?”玄凌问到。

“服装设计!”姨姨开口。

“跟我一样啊!我也是学的服装设计,算下来一共学了四年了,实际上是三年,最后一年实习的时候去了药厂,便参加工作了,最后那个毕业证也没有要上。”玄凌讲起过去的事情也很兴奋。

“人家甜甜能和你一样吗?人家那可是出国深造,你这是为了工作而工作,一个职业高中能跟人家相提并论吗?”苏枝赶紧数落起玄凌来了。

在苏枝的世界里,永远都是别人家孩子都是最好的,自己家的孩子根本不能拿到台面上去讲,也许是谦虚,也可能是真的就拿不出去。

“不顾哪里,专业都一样,那玄凌最后为什么没有干了服装设计呢?”姨姨不禁问道。

“她蹬不了缝纫机,坐着时间长了肚子胀,所以才去了药厂。”苏枝对于玄凌那简直了如指掌。

“我们学的那个服装设计,其实绝大部分就是做衣服,关于设计的内容也讲,但是涉及的不是很多,一般没有特别好的美术基础,基本上也不会在服装设计上有太多的造诣,所以基本上出来都是流水线蹬缝纫机的。”

苏枝说的没错,她实习的那个时候,就是在学校里的一家缝纫小厂蹬缝纫机,那个时候就是因为每天坐着蹬机子,所以一整天下来,肚子里都是胀气,所以她才觉得自己不适合从事这个行业,后来才去了药厂。

在药厂那几年,玄凌蹬缝纫机的技术也得到了发挥。

记得那个时候甜甜打扫卫生,擦机器,硕大的机器天天打扫的话,非常费劲儿。

那个时候车间的活儿并不多,所以很多机器基本上就那样一直摆着,时间久了上面一层尘土,也很不好清理。

于是公司就决定做一批机器罩子。

那个时候车间没啥事情,一天到晚就是打扫卫生,李剑锋一直在车间不定时的巡逻,指挥着,检查着,训斥着,惩罚着,只担心员工偷懒休息。

那个时候大家见到李剑锋就像是老鼠见了猫一样,一直躲着走。

玄凌最不喜欢的就是打扫卫生,大冬天冷的手都不想伸出来,就想在烤房里钻着打瞌睡。

但是还要将手伸进冰冷的水中洗布子,迎着凌冽的寒风擦玻璃,那种感觉可想而知。

可是李剑锋看得紧,大家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更没有休息的空间。

所以在那个时候炫铃就特别想逃离车间,不想在车间做工人,自己还这么年轻,难不成一辈子就要老死在车间吗?

那个时候最渴望的就是被领导看到,希望被领导请去办公室,希望领导能多看她一眼。

因为在车间的人都知道,基本上被叫去办公室一般都有两个下场,第一是挨训,第二是有好事。

对于炫铃这个恪守职责的人来说,一般被叫去办公室,基本上都是第二,但是这样的好事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那个时候她竭尽全力想让领导看到她,希望也能得到一次翻身进办公室的机会,但是一切都是妄想,一切都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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