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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其他类型 > 花无百日红之玄凌 > 第九十七章 待宰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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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贺子溪激动的心情无言而喻。

此刻的玄凌箭甭弦上,大脑里极其复杂,心里那个懊悔,自己做的这叫啥事,为朋友两肋插刀吗?

贺子溪一晚上百般献殷勤,对玄凌那是体贴入微,一会儿问问想不想喝水了,一会儿问问要不要买点零食。

儿子的反常举动,贺子溪的父母都有些看不下去了。

贺子溪早早的将热水器打开了,毛巾,香皂,洗漱用品全部准备完毕后,这才将玄凌请进了浴室。

玄凌受到如此公主般的待遇,心里却没有感到丝毫的幸福感,感觉自己像是一只待宰的羔羊。

看着水池上接满的刷牙水,玄凌呆呆的发愣着,此时的心情五味杂陈。

她在洗手间磨蹭着时间,只觉得这个夜晚过得太慢了。

平时眼镜一闭天就亮了,今晚却不一样。

她倒不是有多反感贺子溪,也不是心里装着什么人,只是不想打破以往的习惯,安安静静的睡觉不好吗?

小时候什么都不知道,天不怕地不怕,现在长大了,反倒是小心起来。

所有对身体有伤害的事情,她都会小心翼翼。

今晚的她就像是要被人凌迟一般,她觉得这样就是对身体的璀璨,明明现在就很好,完璧之身,干嘛要被肆意摧残呢?

如果早些明白结婚的意义,她可能就不会这般草率的就将自己嫁了。

可惜在懵懂的年纪,稀里糊涂的就将自己给嫁了。

“洗完了,别管淋浴器,我一会儿也洗一洗!”

门外响起了贺子溪的声音。

她听得出来,那个声音相当的温柔。

夏紫琪说的没错,结婚了就得履行做妻子的责任,留着完璧之身准备给谁呢?

夏紫琪为了得到男友的爱,主动投怀送抱,甚至于不惜为男友堕胎,而且这样的事情竟然还要瞒着男朋友。

她绝对不相信那是真爱,相处时间短是一方面,那个男人做了什么事,难道自己不知道吗?

为什么自己做了错事,却让别人替你买单?

这件事玄凌无论如何都想不清楚。

当然这不是玄凌要操心的,现在眼下是夏紫琪都能为男朋友忍受凌迟之痛,她这又算什么呢?

每个结了婚的女人,都会走这样一步,她这已经破了先例了。

“哦!”玄凌应承着。

其实身子并不脏,之前一周去一趟公共洗浴中心,现在家里很方便,随时都能洗,隔三差五她也会冲一冲。

但是今天她一个人竟然在洗手间待了一个小时,也或者就是故意在消磨时间。

听到了贺子溪的催促声,她关闭了水龙头,将浴巾披在了身上,吸取了身上多余的水分,然后将粉色的睡衣裹在了身上。

之前哪有什么浴巾,浴液,睡衣,这些都是贺子溪为她提供的优越生活。

在2000年那个时候,家里能装得起淋浴器的家庭也为之少数。

每次洗澡进公共浴室就像是煮饺子一般,玄凌那是深有感受。

等水龙头那是常有的事情,三四个人围着等一个水龙头,前一个人洗完,后面依次替补。

一场洗浴下来没有个把小时,那是肯定不行的。

尤其冬天,一个个光着身子,抱着膀子,在浴室里瑟瑟发抖,眼巴巴的看着在淋浴器下面冲澡的人,恨不得将那个水龙头抢过来。

玄凌在镜子里打量着身着粉色睡袍的自己,宛如一只掉入人间的小精灵。

结婚之后,生活条件提高了,被贺子溪喂得白白胖胖的,之前体重只有88斤,现在体重一举飙升到了94斤。

每个晚上,贺子溪都会准时给她喝奶,而且婆婆为了抱孙子,几乎顿顿都给她炒鸡肉,她不吃猪肉,所以自从她进了门,家里几乎从来不买猪肉了。

以前清瘦的样子也没有感觉到自己的美丽,一直生活在丑陋的阴影下,自从结婚以后,每次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时候,她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看来这就跟宠物狗一样,你给它吃的好了,毛发就漂亮,就跟那街上的流浪狗,一个个脏兮兮的模样,谁见了都想避而远之。

她推门走出了卧室,差点跌进了贺子溪的怀里。

“你怎么在门口?”

贺子溪上下打量着她的样子,唇角挂了笑:“洗干净后,还真是一个小美人!”

玄凌一把将他的身子推开了,埋怨道:“哪有监视人家洗澡的?”

“我这可不叫监视,这叫随叫随到,万一你有什么需求,我随时都能任你差遣!”贺子溪的心里乐开了花。

他拿着毛巾进了浴室,感叹道:“好香啊!能跟美人公用一间浴室,真乃三生有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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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凌回到了卧室,刚要闭上房门,婆婆走了过来,轻轻问道:“玄凌,奶热好了,你趁热喝了吧!”

“哦!”

玄凌冲婆婆一笑,走了出去,端起了茶几上的奶杯,坐在了沙发上,慢慢的喝了起来。

话说,自从结婚以后,她的嘴巴比较矜贵,一直叫不出爸爸妈妈,所以有时间沟通起来,确实不太方便。

贺子溪的家人久而久之也习惯了,也不勉强她,反正一家人在一起其乐融融就足够了,那不就是一个称呼嘛,此刻也没有那么重要了。

“玄凌,明天周日,你和子溪都休息,我们一起去一下庙里吧!那里的菩萨可灵了,咱们四楼他们去过,拜过观音求过子,果然回来不到三个月就怀上了。”婆婆试探着问道。

玄凌一想,反正也没有什么事,只要出去玩,她都很乐意呢!

有庙肯定有山,有山肯定有树,景色肯定很别致。

“行,反正明天也没有什么事情,我同意,您跟他商量好就行,我没问题。”玄凌满口答应了。

“那行,明天我们早些出发,人多了拜佛还得排队。”婆婆起身拿了一个香蕉递了过来:“吃香蕉!”

“我都吃饱了!”玄凌抚摸着鼓鼓的小肚子。

“一根香蕉撑不着,多吃才能体质好,结婚后的女人体重不上百,是不好怀孩子的。”婆婆依旧朝她举着香蕉。

玄凌接过了香蕉,吃了起来,香蕉很甜,很新鲜,上面连一个麻点都没有。

她记得第一次吃香蕉是在农村老家,爸爸一年才能回家一两次,妈妈带着他们三个小孩子,艰难度日。

记得那年她十岁,放学回家的时候,刚跑到大门口,远远的看见房子里面坐了一个陌生的男人,她只能看到侧脸。

她放慢了脚步,小心翼翼的踏进了门槛。

“这是玄凌吧!我的女儿,想死爸爸了。”男人起身,俯身微笑着看着玄凌,眼里是满满的爱。

玄凌站在旁边一动不动的盯着男人发呆。

“玄凌,快叫爸爸啊!”妈妈一副很兴奋的样子。

每次爸爸回来的时候,妈妈的脸上都是溢满了笑容。

但是爸爸不在的时候,妈妈对她都是非打即骂,可能她确实是太调皮了,所有的坏事几乎都干了一个遍,有时候甚至是两遍,屡教不改。

玄凌没有开口,还是抬眼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大半年没见了,都不认识爸爸了,铭昭看来你得得回来看看孩子们了。”苏枝感慨道。

“长高了,但是还是一副黑瘦的样子,多吃点,你看人家城里那些女孩,一个个花枝招展,活泼可爱,可招人待见了。”

铭昭俯身,双手搁在了玄凌的手臂上了,然后滑向了她瘦弱的小手,“这手是怎么了?怎么还留疤了呢?”

看着女儿受伤的伤疤,铭昭的心里酸酸的。

“这不是农村冷嘛!每年冬天手脚都冻裂了,出血化脓,后来好了就是疤。”

苏枝弯腰从麻布袋里掏出了一串已经发黑的香蕉,撇下了一根,朝着玄凌递了过去:“给,孩子吃吧!你爸爸大老远带回来的。”

“这是啥!”玄凌看见有好吃的,脸上立马兴奋起来。

这样黑乎乎的一根,虽然不认识,但是觉得自己肯定没有吃过,她来了兴趣。

接了过来,上下瞅了一下,塞进了嘴里,刚要咬。

“孩子,这是香蕉,需要剥了皮才能吃。”铭昭接过了香蕉,示范着将皮剥了下来,然后递给了玄凌:“吃吧!很甜的!香蕉很有营养,城里的孩子都吃这个。”

玄凌接过香蕉,咬了一口,味道怪怪的:“也不好吃嘛!还没有红薯甜呢!”

“你瞧瞧,孩子们长这么大,连香蕉都没有见过,城里的孩子却经常吃,想想真是难过啊!”

苏枝将余下的香蕉塞进了皮包里,“这几根留着给玄菲和玄祯吃吧!”

“你也吃一根吧!下次回来我还买!”铭昭看向了苏枝。

“我这么大个人了,这些东西我可不乐意吃,还是给孩子们留着吧!”苏枝依旧坚持着。

“单位说以后还有带家属进城的机会,到时候我把你和孩子们的户口都弄到城里,咱们也跟城里人一样吃香的喝辣的。”

铭昭的眼里有了一丝光亮。

“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苏枝将麻布袋子拎进了里屋。

“你怎么就不信呢?我们队里已经有人将家属带过来了,再过个一两年,依照我的工龄,肯定也没有问题。”

铭昭跟了进去。

玄凌已经将那根香蕉吃了一个干净,虽然只剩下皮了,她依旧还在手里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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