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灵时代,十连保底正文卷第四百一十二章一封来自扶桑的信今日的白榆仍然是无所事事,随着苏若离去了一趟千尘社。
名义上他是这里的社长,但实际上根本没来过几趟。
等到了这儿,白榆差点第一眼没能认出来,原本的千尘社的格局已经发生了变化。
很多没有用的旧物品都被归纳整理好放到了另一边,上一代千尘社里的几人的物品只占据不到三分之一的面积,剩下的三分之二就被苏若离规划利用,改造出了三个区域,一个是阅读区,一个是休息区,一个是聚会区。
白榆看到这里添置的好几件新家具,不由得问:“你从哪里搞来的?”
苏若离正在剥着橘子,心情很好,话语也仿佛唱歌般轻快:“每年毕业生的遗留物品都不少,大多都会流入二手市场里,我平日闲下来就会淘一淘喜欢的小物件,譬如这个很有氛围的落地灯。”
白榆看了一眼这古董型号的落地灯,心想灯都是晚上才开的,你每天下午五点就回家了,这灯买回来怕是一次都没用过吧。
不过他很聪明的什么都没说,走到苏若离身边自顾自的掰开橘子拿走一半,同时拿下一瓣递到她的嘴边。
然后回到阅读区坐下,翘起二郎腿,打开书籍,继续享受下午的阅读时光。
苏若离打开了不知道从哪里淘来的唱片机,开始播放一首舒缓的纯音乐,是古筝和箜篌的协奏曲。
顿时千尘社内的氛围就变成了咖啡厅,勾起了白榆上辈子高中时期的回忆,当时家里的叔叔开了一家咖啡店,他就常去店里帮忙看店,顺带写作业,一个夏天和一个冬天都是在咖啡香气里度过的。
在大夏,咖啡其实不算很受欢迎的流行饮品,这里最流行的还是各式各样的茶。
如果能把饮品换成咖啡,把音乐换成爵士乐,那就更有咖啡厅的感觉了。
等半年后去了罗马,再好好体验一下。
抛弃多余的想法,他继续保持着原有的姿势投入阅读中,守护猫猫趴在他的膝盖上慵懒的打了个哈欠,盘成一团,桌案上的水杯飘起淡淡白雾,千尘社内光影重叠,午后慵懒而惬意的氛围,完美的契合和衬托着他的一身书卷气息。
苏若离再度喝了一口水,低头一看,才察觉仅仅不到十分钟,杯子已经空了一大半。
我有这么口渴吗?
她心想。
身为青梅竹马,她无比深切的了解白榆的一举一动,如果是双方在游戏里对线,她绝对能把白榆压在自闭草丛里动弹不得,主打的就是一个拿捏。
可现在,她发觉白榆给自己多了一丝陌生感,就和秦雪澡说的一样,气质不同了,神情也不同了,没有到判若两人的地步,但几乎脱胎换骨。
过去的少年意气沉淀下来,变得沉稳而超然。
以往的白榆是无法融入这里的环境的,他即便是刻苦学习的时候也会忍不住抖腿,陷入思考机会下意识摸下巴和鼻子,手指会不自觉转笔,而这些毛躁的举动完全消失不见,他只是在看书,能维持在一个相当优雅的姿态足足一两小时,完美融入了这里的氛围,更是将四周场景当做了自己点缀和衬托。
这样的木头……以前很喜欢的,现在看了更喜欢了。
“为什么这么看我?”白榆抬起眼睛望着自己的青梅竹马,眼神里流露出淡淡的疑惑。
“没什么……”苏若离目光下意识闪躲,同时略有些不开心,觉得有些被疏远了:“这几天听说你很受欢迎,真是太好了呢。”
白榆摇头说:“人红是非多,大多冲着名声来的,这也算是甜美的负担,若不是为了皓月称号,我倒是情愿更加随性点生活。”
苏若离托着腮帮问:“这就是你这几天出门都被女孩子要合照的理由么?你还想怎么随性?”
白榆干咳一声:“我已经很随性的做个懒狗了,也不知道她们为什么总是围上来。”
他心想我一身咸鱼味都要溢出来了,在这个遍地卷王的蓬莱学院里简直格格不入。
苏若离目光古怪:“你没发现?”
“发现什么?”白榆不解。
苏若离想了想,忽然觉得也不是什么问题,木头完全没意识到现在的自己魅力值爆表。
在千尘社应援团里已经盛赞他是人间理想了,还定下了一个什么可狼可奶的属性,狼是说他干架够疯,奶是说他平日里温文尔雅。
没想到在白榆的自我评价里……哪有什么人间理想,有的只是懒狗咸鱼。
事实上类似的体验苏若离也有过,她在南陵三中评价极好,经常收到低年级女孩的情书,自己感觉也没做过什么不得了的事。
果然外人的评价大多都是雾里看花。
“对了。”苏姑娘打开抽屉,翻找了一会儿,从里面找到了一件黑框平光眼镜:“我帮你戴上。”
白榆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个是干什么的?”
“保护视力。”苏若离嘴里义正严词,心里想的是这样看上去就更符合自己审美。
白榆噢了一声,不以为意,继续看书。
他坐在沙发在看书。
沙发旁的人在看他。
眼镜装饰了他的气质。
他装饰了别人的美梦。
苏若离感觉今天下午自己什么事都不用做了,光是欣赏这幅美景就已经足够,她也是喜欢惬意慢生活的类型,一杯茶一下午,坐在沙发上看看书,现在她不想看书,只想看人。
看故人穿新衣。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双倍的快乐。
喜欢是一种肆意流淌的河流,不以人为意志转移;爱情是吃醋、不讲道理和莫名其妙;吸引是潜移默化的。
虽然比她预想更早的到来,但眼前的变化还是给了她足够多的惊喜。
母亲也说过白榆不会一辈子都是少年,总会长大,青梅竹马输给天降的理由或许也是基于这一点,因为人都会变成自己都不认识的模样。
苏若离也想过,万一将来白榆变的完全不认识了,她又该怎么办,想了很久也得不到答案,于是她决定……干脆不要分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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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直在一起,即便发生了什么变故,也总在自己的控制范围之内。
她这么想便这么做了。
当白榆的变化真的出现在眼前,她觉得自己的未雨绸缪果真是先见之明。
人啊,真的可以变化巨大,自家的宝藏男孩一下子就变得举世皆知了。
走到外面百分百被搭讪,还是来自于女性的主动,可见自家的小香猪已经蜕变成了天蓬元帅。
苏若离自言自语:看来有必要买一套项链和绳子备用。
安静的氛围持续到了两点左右,直至一声‘我来迟了’响起才被打破。
慕遥夕顶着一头干练的短发踏入门内,她特意换了一套发型和衣着打扮,不知是受了什么刺激,决定挑战一下形象。
主要是蓬莱学院中帅哥靓女数量太多,即便是她打心眼里嫌弃的老哥慕枫也是人模狗样的,反而慕遥夕因为天生丽质,所以自暴自弃,对外形要求不算高。
前几天去了御灵学院,被御灵社的一位学姐当做了陪衬小妹,这一下无心的挤兑让她痛下决心,要改变自己,于是下了一些苦工。
就像所有土里土气的高中女生到了大学后经历的心理历程一样,她的确变了一些,甚至化了一些淡妆。
特意跑过来,也是为了让苏若离给点参考意见,顺带听闻白榆也回来了,便想着惊艳一下老熟人。
女孩心思复杂却不深沉,当她提出‘这件新衣服好不好看’的时候,肯定是存着想要被夸‘衣美人更美’的潜台词。
改变形象后,第一时间就是来找老朋友建立自信心。
可就在她风风火火跨门而入的瞬间,左腿进来了,右腿还没抬起,整个人就如同被施展了定身术般僵在那里。
入门第一眼就能看到阅读区里坐着的白榆。
他还是和之前一样,五官样貌并无变化,只是阳光映衬下的皮肤更加白皙,一身衣着打扮也略有不同,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平添几分书卷气,干净修长的手指轻轻抚摸着猫猫,从头顶捋到尾巴。
当这个动作结束的时候,慕遥夕觉得自己打了个冷战。
旁人若是感受到的是惊艳,那她感受到的就是惊讶加惊艳加匪夷所思。
她只觉得坐在那里的人,明明是白榆,却又不是他,好似谁换上了他的人皮,内里早已脱胎换骨。
白榆听到动静后,抬起眼睛,那熟悉的眼眉在慕遥夕眼里变得前所未有的顺眼和好看,鼻梁挺拔,下颌弧线清晰且干净。
“换形象了?”他淡淡一笑:“不错,挺适合你的。”
慕遥夕第一秒是心花怒放,流露出少许小女儿神态。
下一秒就立刻回过神来,变得微微尴尬。
完了,假转型遇到真转性了。
被一句话调侃的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只好回了一个眼神——你这人太坏了,准备用眼睛去瞪!
慕遥夕小步跑到苏若离旁边,咬耳朵的问:“他怎么回事呀?”
苏若离理所应当的回答:“长大了呗~”
慕遥夕立刻竖起耳朵:“你,你们……”
她视线下移。
苏若离敲了一下她的脑袋:“胡思乱想。”
慕遥夕松了口气,瞥了眼白榆后,脸颊微红,忍不住扭过头小声说:“之前的白榆给我的感觉还是个挺靠谱的人,至少会是个带女孩去正规医院打胎的好男孩;但现在我拿捏不准了。”
白榆无奈道:“我听的到……你关于好男孩的定义标准也太奇怪了吧。”
慕遥夕说:“京城圈子是这样的嘛。”
苏若离笑着说:“那你可要小心,别被他给骗了,现在木头可受欢迎了,粉丝团都扩大了一倍呢。”
“都是虚的。”白榆翻了一页书:“他日我若成了皓月骄阳,五湖四海,一筷子下去都是粉丝。”
慕遥夕壮着胆子走过去,一屁股坐下,原本靠得近,但很快发觉自己顶不住这该死的魅力,屁股朝着边上挪出三步远。
白榆嘴角抽搐:“……你挪过去的动作是认真的吗?”
咸鱼味有那么重吗?
“所以你到底怎么回事。”慕遥夕不去看他。
白榆如实回答:“我三阶了。”
“哦,原来是……”慕姑娘脖子发出木偶般的僵硬摩擦声:“你三阶了?”
“嗯。”
“你变态啊!”
还在二阶苦苦挣扎的英灵血脉跳起。
白榆笑了笑:“羡慕吗?用陶如酥换的。”
这张帅的发光的笑脸让慕遥夕气不打一处来,她豁然起身:“不理你了,我要去修行!”
白榆看着她气势汹汹的离开,奇怪的问:“我哪里得罪了她?”
苏若离慢条斯理的说:“有的人越害羞越是会用更剧烈的情绪来遮掩,从这一点来看,她是个可爱的好女孩……所以现在的你还是不要贸然去接触她了,容易滋生犯罪行为。”
白榆:“啊?什么犯罪行为?”
苏若离走近后靠在他的肩膀上,心跳加速。
“纵火罪。”
……
“您好,快递到了。”
“谢谢。”
白峰亚衣拿起不算厚重的包裹走回公寓。
拆开后,里面是一些来自家乡的礼品,包括一些土特产、几件新衣服。
她立刻认出这是来自扶桑的寄件。
她的信都还没能写完。
倒是对方更快一步寄来了信件。
她将其他杂物推给了白峰虎太郎,自己走向卧室,拆开了写着‘亚衣亲启’字样的信。
将其打开,一行字迹映入眼帘。
‘当你收到这份信时,我相信你已经见过那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