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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都市言情 > 我的妹妹是偶像 > 一一零零章 时代的缔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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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屏幕上出现三个华夏人的时候,原本已经安静下来的大厅又稍微喧闹了一些,欧美歌手,以白人和混血为主,黑人稍次,再次拉丁裔,几乎没有亚裔。

其一,美国的亚裔本来就少之又少。

其二,因为亚洲人的音色和欧美人的音色的确有些不同,声带构造普遍不如其他人种厚实,但这并不是亚裔唱歌不如欧美人的根本原因。

对于欧美歌手与亚洲歌手特别是东亚或者说华夏歌手来说,以流行音乐中最长使用的技巧转音为例,两者在使用上的差异并不是因为声带构造不同造成的,而是语言差异造成的。

华夏人说话讲究字正腔圆,唱歌也是。而英语中含有大量的尾音(如-s-p-t)而单词中比如th.through这些单词的音口型和习惯与汉语并不相同。

更别说英语中存在大量连音如I'.'v等等,英语如果用像汉语那样字正腔圆的读法去念会特别奇怪。

加上英语音节较多,在唱英文歌时语速很快。抛开爵士乐不谈,一英文歌如果由华夏和欧美歌手一起演唱,就会造成观众觉得欧美歌手转音特别牛逼,而华夏歌手相比之下就有些渣的原因。

这是语言习惯造成的,与先天条件无关,事实上如果是一个从小就在欧美地区长大的亚裔歌手或者华裔歌手,唱英文歌时感觉并不会与欧美歌手差多少。

但又因为肤色原因,这些会唱歌的亚裔是很难拥有出头的机会的,除非你的演唱技巧和天赋足够超越一大众欧美歌手,否则没有公司愿意捧一个亚裔,毕竟你在美国属于少数族群,虽然大部分美国人口头上说这种族平等,但实际上从每个人心里都信奉白人至上。

作为一个在美国长大的亚裔,如今又在好莱坞混饭吃的导演,程晓羽可谓是深有体会,大部分其他国家的人都因为电影、电视剧对美国有所误解,加上美国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指责他国的人权问题,因此有大部分人认为美国就是劳苦大众的天堂,是信奉公平的正义之国。

其实美国是个典型的双标国家,比如作为他的资深盟友,至今还是君主独裁统治的沙特是不会受到指责的。

而在美国内部,种族平等这种政治正确的执行情况非常奇怪。

一方面程晓羽能够体会到看到哪怕你再有钱有势,一旦说话不符合种族平等的政治正确,立刻就会招致铺天盖地的批判,甚至可能会产生极为沉重的经济利益损失。

但另一方面,作为从小在美国长的亚裔,他也知道少数族裔的基本人身安全几乎都没有得到保障。

白人警察可以肆意逮捕甚至当街杀害黑人,却不会受到任何实质性的惩罚哪怕制裁。同样的案件,犯罪者是黑人还是白人,对判决结果的影响也很大。

更可悲的是少数族裔的印第安人和亚裔,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的保护还远逊于黑人和拉丁裔。甚至可以说,政治正确完全不保护印第安人,也很少保护亚裔。

无他,就是因为这两个族群人数少,影响力小而已。

之所以亚裔很少出事,是因为亚裔一般都比较老实,在美国社会很少惹事,但即便是最勤劳隐忍的民族,却还是得不到美国主流社会的认同,在美国几乎没有政治地位。

虽然在二十世纪末因为华裔和亚裔越来越团结,情况有所改善,可你看华裔还是只和华裔组成圈子,根本没有白人接纳华裔入白人圈子,除非通婚。

不管美国华裔如何努力,也不可能被美国主流社会所认可,只有像程晓羽这样的精英才能被接纳,但像他这样有钱又有“才华”的还是出生在美国的华裔,又有几个?

前不久因为他是华裔中的佼佼者,所以被邀请加入华裔精英组织“百人会”(Cottof100,C-100)。

会长吴杨华亲自出面邀请了他,要说到“百人会”,在华裔中间可谓是鼎鼎大名,全球知名的大提琴家马立有、大建筑学家贝律名、美籍华裔政治家美国驻华夏大使骆佳辉等都是百人会的成员。

而会长吴杨华更是加州历史上位亚裔和华裔法学院院长,曾被业内刊物评选为美国法律教育领域最有影响力的院长,这样的头面的人物亲自邀请程晓羽入会,算是足够给面子了吧。

但被程晓羽毫不留情的拒绝了,因为理念不同。

这些老一代华夏移民本质上是在致力于去华夏化,是在致力让华夏人彻底融入美国社会,成为一个美国公民,这和程晓羽这一代以华夏血统为荣,甚至对自身的血统和肤色更有优越感的新一代华夏人完全背道而驰。

那些老一辈在八十九十年代华夏还不达的时候,就拿着J-1学生签证来美国刷盘子做二等公民的人,骨子里是瞧不起新一代华夏人的,他们对程晓羽这些买奢侈品、开豪华跑车、吃燕鲍翅的骨子里先认为自己是龙的传人的新一代华夏人,充满了看乡下来的暴户亲戚这样的优越感。

程晓羽对此的体会也相当深刻,因此在他刚刚在洛杉矶开始拍电影的时候,一些华文报纸也是没有少嘲讽他这个红三代的,对于这些程晓羽懒得计较,但如今他也算功成名就,就想让他加入组织,沾一下他这个新进红人的光。

对不起,没门。

程晓羽拎的很清,华裔想要在美国博得政治地位,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毕竟华夏是美国最强大的对手,无论你怎么割裂,你的肤色就是你的标签。

黑人、拉丁裔、印度裔甚至到处闹事的穆斯林都可以有甜头吃,是因为他们都是能被同化的,这些人撑死了对母国有点儿文化认同感就了不得了,却很难留有太多国家归属感。

美国才是他们朝思暮想想要“从属于”的国家。

华夏人的情况相比来说自然大不相同,特别是这些年,华夏已经有在21世纪跟美国分管世界的架势。不少在美华夏人巴不得能华美两国机会均沾呢,怎么可能只对美国死心塌地?

因此华夏人在美国的地位实在有些尴尬。

程晓羽花大力气想要把夏纱沫捧上天后宝座的潜在意义,也是想替华裔打开通向主流社会的大门,不说像当年迈克.杰克逊两次被提名诺贝尔和平奖,起码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带给华裔一个黄金时代。

一瞬间程晓羽因为周遭的议论声,思绪飘的有些远,确实,一个华夏人出现在以唱歌能力为主旨的选秀比赛上,是有些奇怪。

抛开肤色问题不说,美国音乐人瞧不起华夏音乐人也是有道理的,毕竟华夏流行音乐都是玩的霓虹玩剩下的,而霓虹更是玩的美国人三十年前的玩意。

毕竟流行音乐这个东西就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人创造的,它的诞生与进化都与美国历史、文化息息相关,顶多再加上英国的一些影响。

展到今天已经拥有了三百多个流派,并且每一种都有不少受众,但是华夏本土的只有歌唱祖国,歌唱军队,歌唱民族团结,到八、九十年代改革开放才接触到摇滚、民谣这些美国人已经玩烂的东西。

直到程晓羽出现整个华夏才掀起了RNB风潮,之所以华夏的RNB风潮为什么到程晓羽出现才掀起来,这也是程晓羽能够吊打华夏音乐人的原因。

因为要接受RNB,先就要放弃带有华夏民族特性的传统旋律性,才能转投向以节奏性为主导的R≈ap;B。

这不仅仅改变的是乐曲本身,更多的也是唱法的转变。本身作为像日语和中文这样的语言,音节、语义的独立性和英语那种歌唱中副词虚词一大堆是完全不同的。

但是华夏是以歌手为主导,也就是作曲人要根据歌手的演唱特点去写歌,而不是作曲人自己觉得怎么好,怎么吊,怎么会流行去写。

在程晓羽之前,重词轻曲,重旋律轻节奏,一直是华夏流行音乐的特性,直到程晓羽联手毒药拿出一系列重磅作品,才开始改变华夏人的听歌习惯。

毫不夸张的说,程晓羽和毒药,是当今华夏流行乐坛里程碑级别的音乐人,你可以想象周董+无数公告牌头名歌曲+K-POP洗脑流,这种从音乐先进性上就可以碾压还处在民谣+摇滚时期的华夏音乐人,对这个时代的华夏音乐冲击是多么大。

程晓羽也仔细思考过,为什么华夏音乐人二十一世纪了还这么落后,还在玩那些不够先进的音乐,这也是历史文化原因和利益造成的。

其一,华夏没有程晓羽记忆中的香港和台湾这样中西方文化交流和碰撞的地方。

其二,前面说过,一华夏歌曲的创作是以歌星和市场为主导,音乐人的话语权完全被忽略。

其三,在华夏,音乐人中间最有话语权的,是作词人,作词人都能作为一个营销点的流行音乐模式,在流行音乐展的这么多年来,唯华语音乐这独一家,重词轻曲,也是华语流行音乐落后于欧美音乐的根本原因之一。

大部分华夏人都知道那些能写出一好词的华夏词作者,这一点是自古以来的传统,远古比如柳三变,现代记忆中的比如林夕、黄伟文、方文山都能成为教父级别的人物。

但谁能说的出那些大热歌曲的作曲者是谁?

抛开那些从幕后走到台前音乐人周董、林JJ、大卫陶不说,有几个人知道三宝?赵季平?麦振鸿?陈小霞?雷颂德?泽日生?郭伟亮?

可在欧美流行乐坛,作曲,编曲,混音的地位都比作词者高,这也造成了在一歌曲的构成方面,东西方文化差异带来的南辕北辙。

于是程晓羽这种集词曲、编曲于一身,背景又雄厚的妖孽出现,就能已一己之力撼动整个流行乐坛,成为这个时空的华夏流行音乐的缔造者。

此时就连程晓羽自己都不太清楚,他给华语流行音乐带来了多大的改变。

但有一点他清楚,他给华夏带来了一个无与伦比的歌姬,一个有资格站到格莱美最佳女歌手领奖台上,代表当今乐坛最高水准的女歌手。

这个时候穿着白色连衣裙,看上去有些瘦弱和拘谨的夏纱沫已经从采访区走过狭长黑暗的甬道,朝舞台进。

她走出甬道,素面朝天,脚步轻盈的来到辉煌璀璨的舞台中央,一千多个观众,大部分对这个华夏姑娘并无期待,只有一点稀稀拉拉的掌声,全是程晓羽他们出来的。

但夏纱沫依旧表情淡然,追光打在她身上,钢琴前奏响起,她握住了前方的话筒架,整个人的气势为之一变。

女帝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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