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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都市言情 > 原来我是妖二代 > 369 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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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妖遗蜕是把双刃剑,带来超高收益的同时,往往伴随着巨大的风险。

史莱姆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靠着祖奶奶和妖道残魂的双重施压才镇住它,妖道魂归天地后,佛头的念珠补上,压的它无法翻身。

这还是残缺的史莱姆,一部分威能和意志随着道尊的陨落烟消云散,可想妖道当年面对完整的史莱姆有多艰辛。

即便这样,李羡鱼依然想吞噬掉手里的古妖遗蜕,每一个开挂的选手,都应该做好被封号的心理准备。

古妖遗蜕所带来的收益,足够他恶向胆边生的拼一把。

“不疯魔不成活,按部就班的修炼不适合我。”李羡鱼心说。

“说吧,我该怎么做。”他询问史莱姆。

“直接吞噬牠。”史莱姆的回答出乎他的预料。

“我就知道你这孙贼没安好心。”李羡鱼睥睨着史莱姆:“想间接害死我,然后自己单飞是吧。”

“信不信由你。”

“信不信我回头打造一个更强力的手套,让你天天芒刺在背。”

莱德等人好奇的看着李羡鱼和左手你一句我一句,说相声似的展开对话。

他们知道李羡鱼左手寄宿着邪恶生物,不过从没听过史莱姆开口,这会儿才知道原来它会说话。

一个人低着头,跟自己的左手互相吐槽对骂,画面既喜感又有意思。幽默风趣的米国佬总是能很轻易的捕捉到笑点。

其实抛开史莱姆的邪恶属性,单纯的左手会说话,拥有独立思考的意志,无疑是件很有趣很有趣的事儿,是宅男们的福音。

甚至,如果每个人的左手都会说话,宅男们都不需要在有女朋友这种生物。

你想,某种时刻,对话是这样的:

“Co on ay,快点,再快点.....”

“人家已经很快了啦,讨厌,就光顾着自己舒服.....”

“再快点,再快点,啊啊啊.....”

“哇,好棒棒,出货量超nc,明天也要精气满满哦。”

你看,还有女人什么事?

幸福的生活在左手之间,关爱左手,关爱家人。

史莱姆想了想,不戴套的福利占据上风,沉声解释:“牠没有意志,我们这些古妖遗蜕有着相似的追求,那就是补完自己。”

事到如今,史莱姆接受了自己是古妖遗蜕的事实。它的前身是一只大如山岳,狰狞邪恶的巨兽,史莱姆继承了牠至阴至邪的特性。

古妖遗蜕是不完整的,它们的本质可以解释为古妖陨落后遗留的精华,类似于佛门高僧的舍利子。

“我当初夺舍忘尘,再到后来夺舍你,都是为了补完自己。我有意志,但我没有一个正常的身体,所以夺舍是我的追求。但为什么连这么简单的追求,都无法满足?”

史莱姆声音透着心酸和悲凉。

只需要找到一个血裔,谁都行,只要血裔就好,然后夺舍他,占据他的肉身。

难吗?不难,相反,这是很简单很简单的事。

但对史莱姆来说,这么简单的要求,却难如登天。八十多年前,妖道忘尘进入万神宫,那是它的第一任宿主,两人纠葛了好多年,非但没能夺舍妖道,最后反而被封印八十载。

再后来,天无绝人之路,它解封了,妖生似乎看到了曙光?

不存在的,他又遇到了李家传人。

八十年前给人当小老弟,八十年后又给人当小老弟。

真真命途多舛。

“行了行了,现在不是感慨人生的时候,”李羡鱼扇了它一巴掌:“别一副委屈的语气,好像我有虐待你似的。”

“论道大会的时候,你祖奶奶差点炼化我。”史莱姆反驳。

至今还记得那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痛苦。

“怪谁?”李羡鱼冷笑。

“.....算了,过去的事就没必要再提。”史莱姆咳嗽一声,继续道:“而牠补完自己的方式是重获意志,你看过牠吞噬那个女人,与我不同,我只会夺舍不会吞噬,因为我缺的是身体。牠吞噬血肉是通过吞噬血裔体内的古妖基因,积少成多,最后进化出意志。”

“牠刚刚一定吞噬了不少生命,你看,现在已经初步具备意志,像野兽一样,拥有本能,本能就是意志的体现。”

李羡鱼问:“我应该怎么做。”

“交给我,我负责摧毁牠的意志,在意志方面牠就像初生的婴儿,不是我的对手。”史莱姆侃侃而谈:“摧毁意志后,牠就是一团干净的,宛如白纸般的“宝药”,你只要吞噬牠就行。”

李羡鱼目光微闪:“好!”

史莱姆把嫩红肉质包裹,漆黑的表面凸起血管,红光一亮一暗,宛如呼吸。

内部的嫩红肉质似乎察觉到了危机,牠在里面疯狂抵抗,可以看见,史莱姆包裹成的肉球里,左凸一块,右凸一块,这是牠在试图冲破束缚逃出来。

史莱姆表面的血管红光闪烁幅度加快,像是急促的呼吸。

这个时候,史莱姆坚不可摧的特性展露的淋漓尽致,嫩红肉质的冲击力不足以突破它坚固的身体,在长达半小时的困兽之斗后,终于消停。

史莱姆散开包裹,声音里透着疲惫:“艾玛,可累死老子了,我要睡一觉。”

血管黯淡,隐于皮肤表层。

李羡鱼握着嫩红肉质,看了众人一眼,莱德和埃里克眼中的垂涎之色宛如实质,己方的高级员工们正警惕两人。

面对这种东西,完全不垂涎不想要,反而不现实。

“莱德,这东西送你怎么样?”李羡鱼突然道。

问这话的时候,李羡鱼想起当初读三国演义,大耳贼刘备白帝城托孤,他对诸葛孔明说:我儿子啊,莫得本事,扶也扶不起,要不你取而代之吧。

诸葛亮吓的一身冷汗,说:不不不,臣妾做不到,臣妾会安心辅佐刘禅。

刘备一听,头一歪,安心的离开人世。

当年诸葛亮要是回答:好哒,以后您就是我父皇。

那估计诸葛大军师就是大耳贼的陪葬品之一。

莱德想了想,觉得这是一道送命题,识趣的摇摇头,并后退一段距离。

埃里克略一沉思,退到莱德身边。

他们终究是两个势力,而进入万神宫,谁不是为了宝物来的,这时候被警惕防备在所难免。李羡鱼要是没心没肺的跟他们哥俩好,那才是糟糕。

“咕噜....”

埃里克听见身边的莱德悄悄咽了咽口水。

这个时候如果老师在就好了......他想。

沃尔德·琼斯在的话,师徒联手,可以逼李羡鱼交出古妖遗蜕。

出于谨慎,李羡鱼没第一时间吞食牠,从皮夹子里掏出短刀,很轻易的切下一小块,这块古妖遗蜕不像史莱姆那样拥有坚不可摧的硬度,但具备极强大的活性。

创口之间延伸出蛛丝般的细线,大块的肉质和小块肉质直接产生连接,两者重新合而为一。

“好可怕的细胞活性,感觉与我的自愈异能不相上下。”李羡鱼再次切下一小口,没有犹豫,直接吞入肚中。

他身体里有黑水灵珠,这是他最大的依仗,黑水灵珠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那是它低调,事实上作为无双战魂的核心,它的存在就是对李羡鱼最大的保障。

只是一小块古妖遗蜕,就算吞进去的是二五仔,就算史莱姆坑了他,这点量,黑水灵珠也能轻易镇压。

而且,他已经不再是当初的菜鸟新人,身为S级中的高手,即便生意外,也自信能处理。

小块遗蜕入口即化,它像是有生命的,从食道钻入身体,与自身基因开始融合。

一股轻微的疼痒感泛起,鸡皮疙瘩爬遍全身。

“脱皮了。”翠花探出一只爪子,软厚的肉垫在李羡鱼脸上按了按。

不仅是脸上,他浑身的皮肤都蜕出了一层死皮,揭开死皮,肌肤变的光滑嫩白,比鸡蛋还要细腻。

“我也想要这样的皮肤。”翠花羡慕道。

她皮肤小麦色,眉锋英气十足,是那种充满野性和攻击性的女人,漂亮的小豹子。

这种类型的女人和冰山美人一样,是最能激男人征服欲的两种类型。

但翠花内心深处,是想做一个肤白貌美,优雅成熟的高贵猫儿。

等了片刻,没有出现任何异样,李羡鱼再次切割一小块遗蜕吞食。

这一次,除了身体细微的变化,没有其他异样。

一块又一块....每次吞服吸收结束,他会停下来观察片刻,确认没有异常,再继续吞食。

直到所有遗蜕入腹,点滴不剩,与他基因融合,血肉相连。

这时,意外终于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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