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前的九十三级阶梯,蜿蜒地延伸在坡上,苏渺每天都要爬一遍,所以她这一双长腿,又细又笔直。
住得高有住得高的好处,视野辽阔,不需要购买昂贵的江景房也能眺望整个嘉陵江。
苏渺回到家,很珍视地将那盒冰粉放进冰箱里冻着,等晚上写作业饿了再吃。
苏青瑶懒洋洋地躺在床上,面色困倦,缓缓支撑身子坐起来,慵懒地打了个呵欠。
她经常和别人倒班,上夜班,白天绝大多数时候都在家里睡觉。
昼伏夜出,再加上在浴足馆工作,小巷里左邻右舍闲言碎语不断,尽是些难以入耳的肮脏词汇。
但苏渺知道,妈妈清清白白,靠自己双手劳动挣钱。
“妈,给你带了面。”她将打包好的小面搁在餐桌上,拎了书包回房间练书法。
苏青瑶踏着懒散的步子来到桌边,随手拎开了小面打包盒,抱怨道:“你又给我打包清汤面,清汤寡水的,哪个吃嘛!”
苏渺担忧地回头:“你最近精神不太好,脸有点浮肿,可能上火了,最好别吃辣。”
“啰哩啰嗦的。”
苏青瑶已经去厨房拎了辣椒盒,将油辣子一勺一勺加入了面汤里,“妈告诉你,女人最忌讳啰嗦,以后看哪个男人愿意娶你当婆娘。真要嫁不出去,只有便宜路兴北那个小杂皮了。”
苏渺撇撇嘴,又道:“你少放点。”
“哎呀,快去写作业,烦死了。”
苏青瑶坐下来,挑起面条正要吃,忽然干呕了一下,冲进洗手间,扶在洗漱台上一阵阵地胃部痉挛。
“妈,怎么了?”苏渺赶紧上前,轻抚着她的背,帮她顺气,“是不是面有问题?我去找老板!”
苏青瑶一把拉住了苏渺,漱了口:“没事,胃不舒服,可能是最近热伤风,感冒了。”
“让你睡觉的时候不要抵着电扇吹,感冒了吧!”
“行了,快去写作业。”苏青瑶推着苏渺进了房间。
女孩担忧地看着她:“真没事啊?”
“说没事就没事嘛!”
“你…你吃点药!”
“你是不是我生的啊,怎么这么啰嗦!”
苏渺满心担忧地回了房间。
苏青瑶颓然地坐在椅子上,愣神发呆。
想到自己快两个多月没来的例假,她的手紧紧攥了拳头,低低喃了声:“他妈的。”
……
苏渺练字到深夜,已经蛮久没写了,一时间也不太能找得回手感,行书也不是很适应。
她准备再多练练,熟能生巧。
因为语文小组作业的缘故,这几天同学们的位置基本没怎么变动,苏渺仍旧和秦斯阳坐在一起。
绝大多数时间,他都做着自己的事情,不怎么和苏渺讲话。
那天早上,他瞥见了苏渺搁在桌上的毛笔,多看了一眼,提醒道:“笔已经分叉了。”
“我知道。”苏渺将毛笔装回书包,“但这只用惯了。”
“劝你还是换一只。”秦斯阳看着讲台上的语文老师李涓,“她是处女座,吹毛求疵。”
“……”
苏渺知道,秦斯阳是不想被她拖后腿,毕竟他是年级优等生。
虽然和迟鹰是好哥们,但一定程度上,俩人也有竞争的关系。
“我放学就去文具店选一只新的毛笔。”
“200以下选不出好毛笔,建议你去闲云堂看看。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力臻完美。”
她咬牙:“知道了。”
忽然间,语文老师放下了讲解课文的教材书,警告地望向了苏渺和秦斯阳——
“苏渺,秦斯阳,你们聊完了没有?”
苏渺脸颊瞬间胀红,低低道:“对不起。”
秦斯阳也有些猝不及防,这还是第一次被老师当众点名批评。
听到老师点名,全班同学都转头,意味深长地望向了后排座的两个人。
绝了,优等生秦斯阳…居然会上课讲话!
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啊。
秦思沅知道自家兄长的个性,他是班长,比任何人都遵守班级的规则和秩序,怎么可能…
她皱着眉,眸光疑惑。
全班都回头望他们,除了迟鹰。
他指尖漠不关心地转着笔,以背影相对。
脊背挺阔,宛如孤绝的悬壁。
放学后,秦思沅追上了推着自行车出校门的秦斯阳:“哥,语文课你和她聊什么呢!”
“作业的事。”
秦思沅蹙着眉,担忧地问:“你不会看她漂亮,喜欢上她吧!”
“可能吗?”秦斯阳神情冷淡。
“是啊!你别忘了,她是怎么进来嘉淇的!是她妈勾引了咱爸。”秦思沅咬牙切齿,愤恨道,“我要把她赶走,你必须帮我!”
秦斯阳将手臂搭在了妹妹肩上,漆黑的眸子里透着几分冷意:“不用你动手,她在这里呆不了多久,自己就会走。”
就她这条件,不可能在寸土寸金的嘉淇私高坚持太久。
秦思沅听哥哥这样说,顿时放下心来,愉快挽住了兄长的手臂:“去吃sweet吃甜品呀。”
“嗯,上车。”
秦思沅坐上了秦斯阳的自行车后座。
恰是这时候,迟鹰和段乔俩人也骑着山地车从校门出来,正要冲下校门外的陡坡。
秦斯阳叫住了他:“迟鹰,我带我妹去吃甜品,一起吗?”
“没空。”
少年嗓音平静,眼神淡漠地平视着正前方,颀长的腿轻轻一蹬,山地车冲下了坡地,带起一阵清爽的夏风。
秦思沅担忧地问:“哥,你和迟鹰是不是闹矛盾了?”
“没有,他脾气就这样。”
秦斯阳也踩着自行车,按着刹车,缓缓下了坡。
秦思沅叹了口气:“这人真的太难追了。”
“他对你不是挺礼貌,昨天你约他拍素材,也没拒绝。”
“虽然但是关键…他对谁都很礼貌哎!”
秦思沅已经感觉到了,这男人外表谦和有礼,但内心却如覆着层层厚茧,谁都不能靠近。
他礼貌而疏离,与每个人都保持着如水的君子之交。
在他眼里,所有同学一视同仁,没有任何一个是特殊的,包括那样喜欢他的秦思沅。
这才是最让她意难平的。
没有人能真的走进他心里。
秦思沅眼睛泛酸了,靠着他的背:“可是哥哥,我真的好喜欢他哦,怎么办,我控制不了自己的心,每天都想见到他,每天都想和他讲话,就连看到他搁在桌上的笔,我都会心跳加速。”
秦斯阳冷静地说:“别太表露了,男人不喜欢白送的。这一点,她就比你强。”
秦思沅知道他说的“她”是谁,不屑地轻哼了一声:“她算老几,也敢和我比。”
秦斯阳抿了抿唇,淡淡道:“苏渺可能有点自卑,但也不至于像你说的这样,她骨子里有股不服输的硬气。迟鹰第一天就选她当同桌了,对她印象应该不错。”
“笑死了!”秦思沅冷道,“你在开国际玩笑吧,就苏渺这条件,我要是她,就离得迟鹰远远的,省得丢人。”
秦斯阳笑了:“也是。”
秦思沅搂着兄长的腰,自信地说:“我喜欢他,我就是要让他知道。只要我坚持下去,哪怕他是冰山也会被我融化的。”
秦斯阳还想说什么,但感受着女孩自信而阳光的情绪,最后也只是温柔地回了一句:“你说得对。”
自卑的人才会伪装。
秦思沅自幼万千宠爱于一身,她开朗乐观,生命中全是阳光,和那些在角落阴影里踽踽独行的女孩截然不同。
他要好好守护她,不让她受一星半点的伤害。
闲云堂在这附近很有名,是专业售卖毛笔宣纸的店铺,民国时期的老牌子了,店内也收藏了不少书法墨宝。
苏渺一进店门,就被悬挂在最显眼位置、装裱精美的一副墨宝吸引了。
这字极有骨气,笔走龙蛇,笔锋遒劲又洒脱,一看就是大手一挥、一蹴而就写成的。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苏渺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几个恣意不羁的大字,赞赏道,“好一个送我上青云!”
“小姑娘有眼光啊。”店主见她对这副书法感兴趣,笑意吟吟地走过来,“这副是我们店里的镇店之宝。”
“这多少钱啊?”
“这副字已经预售出去了,不然您再看看别的?”
“我不买。”苏渺抱歉地说,“只是感兴趣,问一问,不方便说也没关系。”
店主倒也客气,说道:“这副字,预售价少说五位数吧,如果有多位客人挑中竞价,还能更高。”
“写字…也能这么赚钱吗?”
“写得好,当然赚钱了。”店主欣赏地看着面前这副字,“练书法的人这么多,能到这种程度的,万里挑一吧。别说,这笔墨的作者年纪也不大,将来啊…无可限量。”
苏渺点点头,她也知道,书法这东西,还真是需要日积月累的功力,而且很考验心境。
像她,因为家里的条件,她一心只有高考,都没有时间练书法了。
艺术…都是富人的闲情,不是穷人的谋生之路。
苏渺也不再多问,来到笔墨区,挑选着毛笔。
果然如秦斯阳所说,这闲云堂的毛笔都是品质绝佳的好玩意儿,三百四百的比比皆是,还有上千的。
最便宜的基础款羊毫笔,都要一百二。
秦斯阳对这次语文作业完成的质量要求很高,但苏渺绝不会买这么昂贵的毛笔。
一切都要量力而行。
还是…去校门口的文具店看看吧,她那支羊毫笔用了一年多呢,也才30块而已。
这时,店主恭敬礼貌的声音传来:“您来了,这不就巧了,刚刚还有客人看中了您的墨宝,正和我说着呢。”
苏渺好奇地踮脚望去,隔着参差的笔排架,她和迟鹰锐利的黑眸撞了个正着。
是他?
那副极有风骨的“好风凭借力”,竟然是他写的!
少年侧脸轮廓犀利如削,骨相近乎完美,眸子如崖上孤绝的顽石绝壁,黑而亮。
苏渺的心跳顿时慢了半拍。
迟鹰见小姑娘像只土拨鼠似的,一看到他,赶紧将脑袋缩回去。
还真是重度社恐症患者。
他溜达到了笔排架边,和她并肩站立着,挑选着排架上的毛笔。
苏渺用余光也能感受到这男人挺拔的身影,在狭小的空间里,特别能给人一种极致的压迫感。
周遭气温在升高,她不由得加快了呼吸的频率。
“写王羲之的字,最好用狼毫。”少年漫不经心地说着,抽出一只狼毫笔,递到她手里,“试试这支。”
苏渺一言不发地接过笔,试了试笔尖,比她平时用的羊毫韧度强了很多。
“我不太用的惯这种,我用的都是羊…”
话音未落,少年竟然翻过她的手背,掀开了袖子,在她纹身的鹰翅处,轻轻用笔尖软毛勾勒轮廓。
!
他全然未曾察觉女孩绯红的耳垂,自顾自道:“行楷草,都以飘逸为主,简洁遒劲,尤其是王羲之的行,飘逸恣意。羊毫太软,撑不起这份气度。”
说罢,他又用羊毫笔在她柔软白皙的皮肤上勾勒着,“能感觉到区别?”
柔软的笔毛如电流般在她皮肤表层掠过,酥酥痒痒,漫入肌骨。
的确,只有细腻的皮肤才能最真切地感受到两者间细微的差异。
练了这么多年的羊毫,想要精进,她应该试试更有难度和挑战性的狼毫笔了。
只是
“谢谢推荐。”
苏渺矜持地抽回手,摘下袖子,瞥了眼他手里狼毫笔的价格,低声道,“就逛逛而已,我不在这家买。”
迟鹰不再多说,手里的毛笔挂回了排架。
这时候,店主走了过来,将装着毛笔的丝绒盒递到了迟鹰面前:“您看看,这是您定制的闲云堂毛笔,要不要试试墨。”
“不用,你这里我放心。”
“得,有您这份信赖,我肯定给您挑最好的。”
迟鹰接了丝绒盒,直接放进了黑书包里。
“走好嘞,欢迎下次再来。”
走出了闲云堂,俩人一前一后地走着下坡路。
他背着黑书包,校服外套悬在山地车头,单薄白衬衣下,隐约可见他挺拔的骨型。
路过垃圾箱,迟鹰按下刹车,从书包里抽出一只用旧的毛笔,随手便要丢进去。
苏渺眼尖,赶紧跑过来牵住了他的手腕:“别、别忙扔!”
他的手背体温比她高一些,微烫,皮肤也很紧实,隐约能感觉到皮下骨骼的硬度。
迟鹰轻佻地看着她:“怎么,刚刚摸了你,你还要摸回来?”
“才不是。”苏渺脸颊泛起盛夏特有的潮红,赶紧松开手,“我只是想问,这笔是不要了吗?”
“用了很久,该置换了。”
“能给我看看?”
迟鹰递给了她。
这只狼毫笔同样也是顶级毛笔品牌闲云堂的定制款,笔杆子虽然看得出有岁月的痕迹,是使用了很多年的,但笔尖仍旧锐利有韧性。
“还能用,扔了浪费。”
迟鹰看出了女孩眼底的心动,淡笑道:“你怎么总爱捡我不要的。”
苏渺知道他在影射那天蛋糕的事,脸颊微烫,从书包里掏出小钱包:“你出个价吧,别太高,都用这么旧了。”
迟鹰将书包挂在了自行车把上,挑眉道:“说说你的心理价位。”
苏渺想了想:“最多…”
他看到女孩对他比出了三根手指头,指骨秀气又小巧。
“这笔我买成六千,闲云堂的上乘货,就算用了很久,你出三百是不是过分了。”
苏渺迟疑几秒,咽了口唾沫:“我只能出到三十。”
“……”
她似乎也知道自己这样太过分了,但这就是她能承受的最高价位了。
少年嘴角勾了勾:“这笔我私人用过,多少钱也不会卖。”
苏渺心头一阵失落,却见他爽快地将毛笔插||进了她的书包侧兜:“请我吃饭。”
苏渺感受到少年炽热的呼吸拍在她耳畔,某种深深压抑的情绪,呼之欲出了。
“迟鹰,有的是人想请你吃饭。”
迟鹰附在她耳畔,意味深长道:“那要看…我想跟谁吃。”
他收敛了嘴角的笑意,骑上了车,一路驶下了缓坡。
挂在车把手上的校服鼓了风,猎猎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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