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城杯火线联赛的比赛模式依旧是三局两胜制。
随着“叮咚”一声,第一局抽选结果出现于屏幕之上。
比赛模式:“团队竞技!”
比赛地图:“新金字塔!”
比赛设置:“杀敌四十人制!”
比赛分配:“王越为潜伏者,明凯为保卫者。”
胜利要求:“率先杀敌四十人获胜。”
明凯伸出手臂与肩膀成一道直线,微微活动手指,如弹奏乐章一般,微笑道:“就让你见识一下本人华丽的技巧吧!”
王越懒得和他多费口舌,当务之急便是击败明凯结束淘汰赛,然后从明凯口中得知阿璃的地址,根据要求建立房间,紧接着邀请明凯加入,待得明凯进入并准备后,没有丝毫迟疑的点了开始游戏。
明凯翘了翘唇角,戏虐的说道:“挺心急的嘛。”
新金字塔这张地图并不是很大,但障碍物却随处都是,想要在这张地图取胜不仅得有过硬的技术,还要有善于游荡以及利用障碍物的技巧。
王越一开场便用上了茉莉阿卡,直接对着明凯所在的保卫者区域展开冲锋,一路横冲猛撞,大有谁阻杀谁的架势。
掩藏与障碍物后的名称手持狙击枪a-熔岩,一柄外表似岩浆包裹,爆力如火山喷一般的狙击枪械。
因为大步跑动,导致脚步声十分的惹耳,明凯猛地从障碍物后现身,对着暴冲而来的王越就是一狙。
王越将枪口迅猛的一转,躲避过狙击子弹的刹那射杀明凯,紧接着几个大步跑动,来到保卫者复活区域前,直接将明凯堵在家里打。
明凯从各个方向展开突围,可他却不使用突围利器步枪,而是使用近身作战别叫的狙击枪,如此一来,王越以狂风卷落叶之势收割明凯人头,眨眼的功夫便将战绩变更为20比8,领先明凯12个人头。
领先没有让王越窃喜反而让王越凝重了起来,他虽然对自己技术有自信,但明凯的技术绝对不可能弱到这种地步。
虽然王越内心之中有疑惑,但王越没有减缓迅猛的攻势,反而一波强过一波,现在他已经占据绝对的上风,堪称利于不败之地,就算明凯有未曾动用的底牌他也依然立于不败之地,只需以不变应万变便好。
明凯抿唇一笑,这一表情并没有逃过掉王越的眼睛,王越立刻打起十二分的注意力,随时应对明凯有可能施展的王牌,并且再次加快战斗的节奏,增加明凯反扑的困难性,从而给他制造破解明凯绝招的时间。
结果却是出乎意料,明凯除了跟随王越加快战斗节奏以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现,这于他刚才那么自信的笑容十分违和。
王越将一切繁杂情绪抛之脑外,全新神的展开战斗,他因为迫切要取得比赛胜利得知阿璃所在的地址,仅仅是第一局他便施展出了多半的王牌,打得手持狙击枪的明凯毫无还手之力。
在战斗的途中,明凯依旧时不时的露出那自信至极的抿唇笑容,像是掌握胜利契机,即将动致命一击,王越本着宁杀错不放过的态度,每次都是打起全部精神应对,结果明凯的每次表现都是泛泛无奇,每次都是被王越击杀。
诡异的是他不论被王越击杀多少次,不论王越杀得如何悲惨,他总是手持狙击枪,而不使用步枪和王越对敌。
嘭!
随着一声枪响,第一局比赛落下帷幕,王越以四十比二十四,领先明凯十六人的战绩获得第一局比赛胜利,占据主导优势。
王越皱了皱眉毛,虽然他顺利赢得第一局的比赛,但是这一局的比赛赢得太过诡异,明凯所展现的技术和他脸上挂着的得意完全相反,单论第一局比赛,王越技术是天,明凯技术是地,二者完全没有可比性。
王越可不会单纯的认为明凯就这么点技术,明凯肯定隐藏了真实技术,可是他隐藏真是技术的目的是什么,就算掩饰技术也不至于白白葬送一局比赛吧。
被王越砍瓜切菜一般虐杀的明凯不仅没有搬掉输掉比赛的气馁样子,脸上的笑容反而还越浓郁,说道:“怎么样,感觉不错吧?”
王越没有搭理他,但是心中涌起的不安一股强过一波,不安的来源显然是来自明凯的微笑。
王越突然想起,明凯虽然在第一局比赛中被他虐的不像样子,可从始至终都能跟上他的节奏,没有因为他不断加快节奏而慌乱的样子,能做到这一点的,定是火线技术基本功扎实之人。
一个火线技术基本功扎实之人,其可怕程度足比的上失明技术十分高超基本功却不牢靠之人。
王越眨着漆黑深邃的眸子,能让他看不透的不多,明凯显然属于其中一个。
明凯对阿璃如此熟悉,显然和阿璃关系匪浅,简仲锋不可能不知道明凯的存在,既然简仲锋知道明凯的存在,还任由明凯相处,哪怕仅仅只是普通朋友,这明凯也定然有着过人之处,毕竟简仲锋眼高于顶,普通人他是看不上的。
简仲锋看不上他,而简仲锋看得上明凯,这岂不意味着明凯有超过他的长处?
王越对此并没有嫉妒,他真正关心的是明凯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以及明凯的王牌是什么,他要做的便是击溃明凯,可心中涌起的强烈不安让他很难拥有胜利的自信。
王越早就知道花城杯火线联赛非一般比赛可比,其难度如攀大山,其对手皆是人中龙凤,王越没想到仅仅是最基本的淘汰赛便遇上如此劲敌,偏偏还和阿璃有所关联,这是一场不容输掉的比赛,但难度偏偏大到让人无法逾越。
王越进行那么多场比赛,也不止少数的赢得开场第一局,但王越却次在赢得开场第一局后生不起丝毫占据主导的欢愉心情,给他的感觉像是踩进了一胜利陷阱。
明凯微微一笑,眼神中掠过一抹诡异的光芒,微笑道:“我们继续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