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之后,夏天便来到《喋血双雄》剧组。
一见到他,剧组众人纷纷鞠躬致意。
“老板好!”
“夏先生,您好~”
“老板,您回来了呀~”
夏天一一颔致意,随后来到了拍摄场地。
就见场地中央,林清霞正和饰演警探李鹰的黄日華上演对手戏。
夏天不忍打扰,站在一旁欣赏。
就见两人都演得非常投入,尤其林清霞饰演的盲人珍妮,更是惟妙惟肖。
她睁着一双迷人的眼睛,大而美丽,但眼神空洞,两眼之间没有焦点,看上去真的和盲人非常相像。
“没想到青霞的演技也蛮不错的嘛。”夏天边看边笑着点头道。
林清霞因为长得太漂亮了,所以从出道以来,就一直被人视为是花瓶。但其实她的演技也算可圈可点,尤其是一些特型人物更是非她莫属,比如东方不败。就算是换张蔓玉、叶瞳、袁咏仪这些演技派来演,也未必能比她演得好。
就在这时,林清霞刚好转过头来,恰好与看着她的夏天对视,让她顿时眼神一变,从空洞无物变成饱含深情。
夏天看到她那炽烈的目光,心情同样激荡不已。美人如此情重,让他如何不感动。
就在这时,他心中忽然闪过一道阴影,下意识的吸了一口冷气,“糟了!”
果然,就听吴语森大喊一声,“咔!青霞,你怎么回事?你演得是瞎子呀,怎么眼睛比常人还亮呢?”
盲人的眼神应该是放空的,是不会有任何感情交流的。可是刚才林清霞的眼神之中,却透露出了浓浓爱意,这显然不对呀。
“我……”林清霞脸一红,尴尬的说不出话来。
她刚刚一看到夏天,就情不自已,都忘了是正在拍戏了。
“吴导,不怪青霞,是我的错。”夏天见状,连忙站出来道。
吴语森一愣,转头一看,却见夏天正站在圈外。
他顿时转嗔为笑,“夏先生,您回来了呀。”
“是呀,刚刚回来。”夏天点点头道,“吴导,先休息下吧,等下再继续拍。”
“好,大家先去吃饭吧。”吴语森听夏天这么说,点点头,随后大声说道。
众人忙了半天,早就饿了,一听开饭,全都欢呼一声,顷刻间就跑没影了。
“这帮臭小子,干活不认真,一听说开饭,全都来精神。”吴语森笑骂道。
夏天也笑了笑,随后走到林清霞身边,“青霞,刚刚演得真不错。”
“真的么?”林清霞听到他的夸赞,欣喜地问道。
“当然是真的。”夏天笑道,“可惜,如果不是我突然出现,打扰到你,刚才那条就能过了。”
“不怪你,是我自己不专心。”林清霞尴尬的脸一红道。
身为演员,应该是专心致志的在自己的角色上。哪怕外界有再多干扰,也不能够分心。
之前的戏园子,吵架干仗都是常有的事儿。哪怕台下观众打得脑浆子都出来了,台上演员该怎么演还怎么演,这是规矩。
可惜自己做了这么多年演员,却还是这么不专心,达不到物我两忘的境界,实在是太不专业了。
“不,是我不好才对。知道你在拍戏,我应该过会儿再来的。”夏天见她自责,连忙将责任揽上身道。
“唉,夏先生、林小姐,刚刚不过是件小事而已,你们两位就不要再内疚了。”吴语森笑着说道。
“嗯。”夏天笑着点了点头,“我相信等下再拍的时候,青霞一定会表现得很好的。”
“嗯。”林清霞也坚定地点了点头。
“夏先生,您好~”黄日華这时才找到机会,跟夏天打了声招呼。刚刚他一直都在旁边,尴尬的看着人家两人秀恩爱呢。
“阿华,你也好呀。”夏天笑了笑,“刚才演得很不错。”
“谢谢夏先生。”黄日華听他这么说,顿时开心的笑道。
“怎么样,吴导,我给你推荐的人才还不错吧?”夏天又笑着向吴语森道。
刚刚他的注意力虽然大半都放在了林清霞身上,但是却也有小半放在了和她对戏的黄日華身上。
在他看来,黄日華的演技虽然还不算炉火纯青,略微还带着一点电视味儿,但是总的来说,在年青一代中已经算是不错了。
所谓电视味,指的是演员表演套路。电视因为投资低,篇幅长,档期短,所以不会给演员太多时间来塑造人物,因此电视演员的表演都是比较肤浅的,用一些常见的表情套路就能演完很多戏。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TVB的演员,他们把笑分多少种,哭分多少种,都分得非常清楚。导演需要几号表情,他们就演几号表情。虽然这样也能把戏演得很不错,但过于套路化。相同演员演得不同角色,几乎都没什么差别。
套路化的演出,放在电视剧里,并不算错。因为人们看电视剧也是为了消遣,打时间,套路化的表演反而利于让他们放松心情,完全不费脑子就可以看完整部戏。
可是如果放到电影里,那就不太好了。因为电影靠是靠镜头语言推动情绪,需要大量的特写镜头,所以演员的演技就显得重要。
如果表演套路化,不够细腻,那角色就显得浮在纸面上,不真实,就会令观众缺乏代入感,那电影也就成了烂片了。
因此电视演员如果要转型做电影演员,就必须先洗去身上的电视味儿,把自己的演技好好地雕琢雕琢。
当年,林家棟拜托刘德桦把他带入电影圈,刘德桦就先让他做了好几年配角,有些角色甚至连台词都没有。从小角色一点一点演起,一点点磨练演技,终于最后成功转型为实力派。
拿他在《金装四大才子》中所饰演的文征明,和他在《黑社会》中所饰演的东完仔对比,就能知道,林家棟的演技已经有了天壤之别。
只可惜的是,前世的内地电影,连最基本的故事都不过关,就更不要说对演员的演技有要求了。
所以大量电视演员涌入影坛拍戏,也丝毫不显得违和。观众对他们实在是太宽容,只要故事还不错,别管演技有多差,基本上都能取得不错的票房和口碑。
“夏先生推荐的人物还能错的了么,阿华的确不错,演技又好,人又老实,又很敬业。”吴语森笑着点点头道,“夏先生,你又挖到了一棵好苗子呀。”
他这次是跟黄日華第一次合作,感觉很不错。这个年轻人很有悟性,很有天分,一点就透。而且还很勤奋,在拍戏过程中,经常向前辈们请教演技。周闰、曾茳、朱江等等,都传授过他演技。
而更令吴语森欣赏的是,黄日華的性格很真,这一点在演艺圈非常难得。
俗话说得好,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这话虽然有点绝对,但其实却也符合大部分事实。
因为演艺圈是名利场,牵扯的利益太多,所以人和人之间勾心斗角,争名夺利,永无止息。表面上笑嘻嘻,背地里下刀子,这种事情早已屡见不鲜。
因此在这一行混得人,多多少少都会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带着装腔作势的假面具。每听旁人说一句话,心里就得拐几个弯,寻思他到底是真心话,还是意有所指,图谋不轨。唯恐考虑不清楚,就上了别人的恶当了。这么交往,当然挺累人的。
但吴语森就现黄日華做人很真,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会跟人耍心机,也不会跟人动心眼儿。因此跟他相处,吴语森就觉得很轻松,所以他非常喜欢这个年轻人。
“是呀,不是好苗子我还不挖呢。”夏天得意地笑道。
听他们两位大人物夸自己,黄日華顿时脸一红,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
……
“阿华,走了,咱们先去吃饭吧。”聊了一会儿之后,吴语森又向黄日華招招手道。
他知道夏天这次过来,绝对不是为了找他的,也不是为了查看《喋血双雄》的拍摄进度。人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林大美女也。
黄日華笑着点了点头,他虽然老实但可不傻,自然也能够看得出来。当下点了点头,跟着吴语森一起走了,不再留下来做电灯泡。
他们两人一走,房间里顿时就空了下来。
一男一女,共处一室,气氛瞬间就嗳昧起来。
夏天一把将林清霞搂在了怀中,“青霞,我好想你呀。”
“哎呀,讨厌,会被人看到的。”林清霞脸一红,连忙挣扎道。
这里是摄影棚,不是酒店房间,随时都会有人回来的。
“就算看到我也不怕,看谁敢乱嚼舌头。”夏天霸气的说道,随后一低头,吻在了她的樱唇上。
双唇相触,林清霞也不禁嘤咛一声,软倒在夏天的怀中,感觉自己浑身像过电一样。
这种软麻酥痒的滋味实在是太美妙了,让她忍不住就忘情的投入了其中。
……
吴语森领着黄日華出来之后,随后吩咐场记,“你去守着摄影棚的门口,让大家吃完饭后别四处走动,原地休息。”
“是。”